中新网福州5月5日电 (记者 张羽)福建省卫生厅5日发布消息称,今年福建将为13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患者可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城市“三无”人员); 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本人残疾并患多种疾病,生活困难或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患者;居住养老院的孤寡及贫困的老年人患者;项目实施地区规定的其他贫困白内障患者。
患者提出申请后,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将根据上述条件,对本村(社区)内的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核实、公示后进行申报。
根据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和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助残工程”——光明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门将按照每例患者(单眼)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级财政(含中央专款)每例补助1000元,市、县(区)财政每例补助500元。患者个人不需负担费用。
同时,福建省卫生厅、省残联今年将组织省立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第一、第二医院的眼科专家,赴不具备白内障复明手术条件的边远地区,为“光明行动”资助对象开展复明手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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