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调研30种病收费 每月内部公示10张最贵处方
2010年08月17日 15:20 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30种病列入单病种收费调研

将研究提出全省开展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价格的形成机制及相关方法

记者8月16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该局日前会同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近期在全省开展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课题调研,责成省市场研究所和省卫生经济学会等单位,对南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全省37家医院(广州地区医院15家)的支气管哮喘等30个样本病种成本展开首批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全省开展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价格的形成机制和相关方法。

据悉,纳入此次调查核算的样本病种共计60个病种。首批被列入调查范围的30个。剩余的第二批病种调查名单另行通知。单病种收费的最大好处是,它可以在规范的临床诊疗路径下减少费用——因为,超限价的部分费用将由实施救治的医院自己埋单。

病种一览表

支气管哮喘、腰椎间盘突出症、股骨干骨折、良性前列腺增生、肾癌、食管癌、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子宫平滑肌瘤、宫颈癌、自然临产阴道分娩、子宫下段剖宫产术、轮状病毒肠炎、支原体肺炎、慢性化脓性中耳炎、老年性白内障、胃十二指肠溃疡、带状疱疹、甲状腺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癫痫、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Ⅰ型糖尿病、垂体腺瘤、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直肠息肉、门静脉高压症、腹股沟疝、结节性甲状腺肿、乳腺癌。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设“阳光用药监控小组”

每月内部公示10张最贵处方

今年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三级医疗机构要建立阳光用药制度。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明年广东所有医疗机构将基本实现“阳光用药”。届时,医院还将加强对医生滥用抗菌药的监控。

省卫生厅近日下发《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广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设“阳光用药监控小组”,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任组长。

该小组不但要定期开展用药监控、处方点评,还需定期将检查情况公示。例如,单张处方金额排序前十名处方将每月内部公示一次。而使用金额排在前10位的单品种药品也需要对药品规格、单价、使用数量、总金额、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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