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病医学理论被指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2010年10月13日 10:15 法制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解决司法救济失灵、精神损害赔偿过低,这是大多数“被精神病”者面临的一个万劫不复的“制度性怪圈”。

我国精神病收治乱局更为深层的原因是,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收治”看作“纯粹的医疗行为”,医生僭越法官的权权力,给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送治人以“监护人”的地位。这使得任何人被精神病院强制收治成为可能。

确认住院精神病患者的诉权,或是解决我国精神病收治问题的关键

2006年,因“邹宜均案”,深圳律师黄雪涛生平第一次接触到精神病医疗行业。她震惊于精神病收治的制度漏洞,同时也被精神病医生的思维模式“吓得目瞪口呆”。

2008年,黄雪涛和一些律师、医生、心理治疗师、社会公益人士、媒体人以及滥用精神病医学的受害人,发起了志愿公益工作组“精神病与社会观察”。

工作组用3年时间收集并筛选数以百计的案例,阅读并翻译国外文献,参加各种相关的研讨会,赴美国和欧洲进行学习和考察。在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他们最终完成了《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

2010年10月10日,第十六个世界精神卫生日,“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共同发布了该报告,这是我国首部从法律视角对精神病收治制度进行分析的民间报告。

该报告揭示了当前我国精神病医学中“该收治的不收治、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的混乱局面以及资源配置错位对公众的威胁,指出了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建立有效异议机制等建议。

报告执笔人黄雪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报告还寄送给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以期为正在进行中的精神卫生立法提供参考。10月11日下午,黄雪涛律师收到了短信通知: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已经签收了该报告。

东南大学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教授不无担忧地说:“稀缺医疗资源错配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面临来自精神病院和未收治患者的双重威胁。”

他补充说:“法律必须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只有能保护‘他’,才能保护‘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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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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