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诚实、不说谎。说话符合实际情况;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如不私自拿别人的东西或损坏别人的东西、做错事不隐瞒、肯承认错误等等。
五、自尊且有一定的自信心。对别人的称赞会感到高兴,对批评、指责会感到羞愧,做事希望得到别人的欢迎和认可,不愿做遭人责骂的事;不过分的畏难、胆怯等。
六、有一定的与年龄相适应的独立性。一岁的孩子有穿衣服的要求;三岁的孩子有自己动手做事的要求,有爱美的行为等。
那么如何开发和培养学龄前儿童健康的心理?——“精心培养好亲子关系是核心!”北京妇幼保健院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管理科梁爱民副主任医师重点提示您:
儿童在三岁之前,更突出与父母交往的重要;三岁以后,儿童的自我意识提高,兴趣广泛,则要提高其社会性交往,增强其“社会性发展”。那么什么是 “社会性发展”呢?“社会性发展”是指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性别认同能力和与不同人打交道能力等。
如何保证学龄前儿童心理健康的发展?父母应至少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原则一、要给孩子充分的安全感和爱抚。充分的爱抚包含着体贴、关心、爱护、依赖等,它能带给儿童满足与温暖,是良好亲子关系的基础。如果儿童能获得这种情感的体验,那么,他也能体会到生活的幸福与光明,也有能力去爱别人,从而具有生活的安全感。在安全感的基础上,儿童才可能进行其应有的探索、学习活动,保证正常情感、智力的发育。
原则二、家庭中父母担负着良好的示范角色,心理健康的儿童需要心理健康的父母。模仿是儿童重要的学习方式,身教是重要的家庭教育途径。因此,为保证儿童的心理健康,在与儿童的交往活动中,父母或抚养人应喜欢且经常与孩子接近、交流;尊重孩子的兴趣和爱好,引导孩子解决问题;注重与孩子交流的技巧,能和孩子沟通思想感情;在和谐欢乐的家庭,有家规可循,并讲究教育的方法和艺术;父母以身作则,行为端正,有修养,避免对孩子采取忽视、冷漠甚至粗暴的态度和方法,同时也要避免溺爱的养育方式。
原则三、给孩子提供与同龄人交往的机会,让孩子参与社会生活。除亲子关系外,同伴交往是儿童社会性发展、学习社会交往技能的重要途径。因此,父母应提供充足的时间,提供适应的机会,注重孩子与同伴交往。除了正常的集体生活,如幼儿园、学校、各类兴趣班等,父母还应让孩子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鼓励儿童正常的交友行为。在这个过程中,父母除引导儿童学会择友,解决交往中的问题和冲突外,更多的是给孩子交往机会,让他们自己在与同龄人的交往中学会一定的社会生存、交流技巧,锻炼健康的心理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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