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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暴力逼妻子“尽义务”犯强奸罪(图)

2011年08月01日 09:21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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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暴力逼妻子“尽义务”犯强奸罪(资料图)

登记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共同生活,在妻子提出离婚诉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丈夫以“我俩还是夫妻”为由,暴力威逼妻子“尽义务”,强行发生性关系,从而引发了一起“婚内强奸”案。

婚内存在不存在强奸?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在法学界、司法界一直争议较大。

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丈夫孙建军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未经女方同意,禁止在3年内接触、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1 父亲逼婚

金晓燕于1982年出生在浦东某镇农村,是单亲家庭中的独生女,与父亲共同生活。大专毕业后,她进入浦东一家外资企业工作。

2006年10月,父亲老金在单位与女同事孙丽华闲聊中,说起女儿24岁了还没有找对象。孙丽华说:“我有一个弟弟,两年前从河南老家来上海打工,现在浦东一家食品机械公司做销售员,年龄比你女儿小一点,你看合不合适?”老金说:“我要先看一下人,而且我就这么一个独生女儿,想找个上门女婿。”其实,老金心里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多口人,在房屋动迁上有利可图。孙丽华爽快地说:“我就希望弟弟在上海找一个好人家,这个没有大问题。”

没过几天,在孙丽华的安排下,老金与孙丽华的弟弟见了面。小伙子叫孙建军,1985年7月出生于河南省商丘一个农民家庭,家中有1个姐姐(即孙丽华)、3个弟弟。孙建军初中读了一年就辍学,后来到过深圳等地打工,2004年3月来到上海。孙建军人长得比较帅气,老金与其交谈下来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小伙还愿意到他家做上门女婿,老金盘算了一下就在心里把这事“定”了下来。

老金回家后把事情告诉女儿,金晓燕听父亲介绍了孙建军的情况后,心里觉得他与自己不相配:年龄小3岁,文化程度低,工作单位也比她差,父亲可能就是看中他愿意做上门女婿这一点。从小听话的金晓燕心里尽管不满意,但表面上不作声、不表态。而老金把女儿的沉默视作了同意。一段时间后,老金就邀请孙建军到自己家中与女儿见面。

之后一段日子,常出差在外的孙建军通过手机与金晓燕保持联系,而金晓燕却对他始终“热”不起来,有时甚至不接他的电话。孙建军出差回来,总是先上金晓燕的家。为了结婚,孙建军还买了1万多元的家具等放在金家。

虽然老金对这个“准女婿”很有好感,但金晓燕通过与孙建军一年多的交往,觉得双方越来越不合适,多次将想与孙建军分手的想法告诉父亲,但一次次遭到父亲的反对和打骂。最终,懦弱的金晓燕在父亲的逼迫下,于2008年9月24日与孙建军办理了结婚登记。

调查

婚内强奸调查

1.婚内存在不存在强奸?
  存在
  不存在
  不知道
2.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
 
  不算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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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昭遐] 标签:孙建军 强奸罪 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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