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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公民健康素养66条 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

2011年05月09日 11:06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张姝 陈珺芳 施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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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健康教育主任医师曹承建为大家解读卫生部于2008年出台的《健康素养66条》。本报挑选大家关注的问题刊登,告诉大家正确的健康知识与技能。

公民健康素养第7条: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专家解读

保健食品与药品属于两个范畴,保健食品指的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它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凡保健食品包装上都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批准文号(或卫生部)和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帽子”,在选购时一定要留意。

公民健康素养第8条: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保护环境促进健康

专家解读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如鱼离不开水一样,环境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人类的行为在改变着环境的同时,也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反作用。当资源被无节制地消耗,当污染排放超过环境的负载,生态平衡被破坏,各种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社会心理因素反过来危害人类健康,导致健康被损害,各种疾病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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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扬] 标签:公民健康素养 专家 药品 健康成人 保健食品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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