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生病,为什么保险公司拒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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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生病,为什么保险公司拒赔了?

最近,优保君身边的一些朋友有点烦恼:买了重疾险,因为在等待期内,都不敢去医院看病和体检.....

所以,他们有疑惑:买了重疾险,等待期内如果查出来不符合健康告知的问题,应该怎么办?

今天优保君就为大家讲讲等待期生病的那些事,毕竟,等待期出险是很复杂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条款分析。

具体内容如下:

  • 等待期重要吗,是选择产品的关键吗?
  • 等待期查出异常,为什么保险拒赔了?
  • 案例分析,等待期出险都有哪些情况?

一、关于等待期,你要知道这些

设置等待期的目的: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

目前重疾险、医疗险、定期寿险的设置都是有等待期的,并且对等待期出险的定义不同,我们分别来看:

重疾险:等待期一般都在 90-180 天之间,

不同公司对等待期出险的态度不同,甚至可以说差异很大;

医疗险:等待期基本都是 30 天,如果这几天不舒服,想买完保险再去治疗基本是不行的,因为有 30 天的等待期。对于医疗险,如果等待期出险是免责的,即保险公司不赔付,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目前有 90-180 天的等待期,如果这个时间内疾病身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由于意外导致的身故不受限制。

所以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选择等待期最短的肯定是好的,不过凡事不是这么绝对,一定要结合产品保障、价格、性价比等综合因素来考虑,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二、等待期生病,有什么影响?

对于很多用户关心的等待期生病,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模糊的概念,要根据身体的异常程度来看。

而且不同的保险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我们逐一看一下:

1、购买重疾险,等待期生病:

先说最常见的情况,优保君虚拟了一个案例,A 同学符合健康告知的要求,刚刚投保了重疾险,还处于 180 天的等待期之内:

1 个月后:急性阑尾炎住院手术

2 个月后:体检查出乙肝病毒携带

从务实的角度来看,优保君觉得上述2种情况,对 A 同学购买的重疾险是没有影响的,只要在投保的时候符合健康告知就可以

对于等待期感冒、发烧和拉肚子,或者查出单次可治愈的疾病,都是没有问题的,对重疾险理赔也没影响。不能因为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就不让人生病了吧...

2、购买重疾险,等待期确诊轻症:

等待期确诊轻症,首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保险肯定是不赔的,毕竟等待期都没有过。

虽然轻症无法获得赔付,但是不同的产品仍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各家公司差异还是比较大,比如:

确诊轻症,合同结束:很多产品都是确诊轻症后,轻症重疾责任终止,会退还所交保费(平安福为返还现金价值,比较特殊);

确诊轻症,合同继续:虽然等待期确诊轻症,无法获得理赔,但是合同并不结束,重疾责任继续。

有些重疾险轻症是采用附加合同,所以这类产品轻症合同结束了,但是并不影响重疾合同继续,比如弘康健康一生 A+B 、百年康惠保都是类似的情况。

所以从产品选择来讲,等待期确诊轻症合同继续,这种产品设计肯定是最好的,但是由于等待期时间本来就不长,在选择产品时,这点是否为选择产品时的重点,需要大家结合自己的需求和偏好来做决定。

3、购买重疾险,等待期确诊重疾:

如果等待期罹患重疾,那么重疾险肯定是没办法获得赔付的,这点毋庸置疑。绝大部分重疾险等待期确诊重疾,都是合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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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待期发病,然后确诊重疾

前一段时间,优保君就看到一些纠纷案例,都是由于等待期查出异常,但是等待期后才确诊重疾的情况。

我们知道疾病从发现异常、检查、病理切片、确诊都需要很长的时间,也就是有一些朋友在等待期就已经查出了问题,但是还没有确诊,在等待期后才确诊的重疾。

那么这种情况,保险还能赔吗?

优保君直接说结论:这种情况主要就看合同条款的约定,目前遇到的条款中,一种可以赔付,一种不能赔。

我们看一下这两种不同的条款:

1、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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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保君解读:在合同中已经写明初次发生的定义,被保险人初次出现与约定疾病相关的症状或体征,就算没有罹患重疾,但是等待期有重疾的症状,等待期后确诊,都是无法获得赔付的。

2、有利于消费者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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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保君解读:条款说的很清楚了,等待期确诊就不赔,没有确诊,那么就是可以获得赔付的。

所以大家如果真的特别在意等待期确诊的条款,自然可以选择后者。这就需要大家在条款、价格、保障范围中做一个权衡。

所幸,对于大部分人来讲,安全度过等待期并不是很大的问题,可能这点也并不是特别考虑的因素。

另外优保君找了很多的诉讼案例,都是关于等待期已经有了重疾的症状,有的是法院支持拒赔的,有的是支持理赔的。

(2016)冀 0202 民初 13 号

2015 年 1 月 1 日购买重疾险

2015 年 3 月 11 日,合同生效 72 天后在医院进行门诊 CT 检查,检查结果提出甲状腺双叶异常。

2015 年 5 月 28 日查出甲状腺肿,于 201 5年 6 月 3 日被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并进行治疗。

2015 年 8 月 10 日保险公司拒赔。

这个案例就是由于等待期发生了“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属于等待期内不赔付情况之一,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无需赔付保险金。

与此同时,优保君还能找到同样的案例,法院最后判决赔付了,不同地区的法院判决还是有些差异的,从务实的角度上来讲,并不能一刀切。

四、等待期出险的一点思考

对于上面的情况,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对于保险公司的谨慎,也是完全值得合理的。

如果一个消费者半年前花 5000 元投保,半年后就想“合理合法”地从保险公司拿走 30 万,无论是谁都会怀疑这个消费者的动机。

我们今天的案例均是等待期后确诊重疾,并没有超过2年的时间,如果超过2年后确诊,由于不可抗辩条款的加入,又会使问题极为复杂。

五、优保君说

今天优保君就分享了一些关于等待期问题,在我过往的职业生涯中,我觉得很多人会过分担心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所以才会有等待期不敢就医的情况发生。

在我国,保险公司受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之下,更多的是有人费尽心机想占保险公司便宜,保险公司明目张胆耍赖拒赔,我还是基本没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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