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怒了!报量后零采购,多家医院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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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怒了!报量后零采购,多家医院被罚

一则措辞严厉的通报,牵出集采一角的暗影。

12月14日,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国家集采药品报量及采购相关问题的通报》,称国采开展以来,一些医院报量和采购严重脱钩,甚至报量后完全“零采购”,严重影响了西藏和全国集采工作的质量和信誉。

西藏自治区医保局严令各地市整改。集采报量及履约情况将纳入医院综合评比,并与资金分配等指标挂钩。情况严重的医院将被医保局、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约谈、问责。

根据国家集采方案,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需要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健识局注意到,出现零采购情况的品种有7个,分别是华海药业的奥氮平、华润赛科药业的维格列汀、河北仁合益康药业的普芦卡必利、西南药业的西酞普兰、南京长澳制药的匹伐他汀、山东华铂凯盛盐酸达泊西汀、齐鲁制药的阿哌沙班。

涉及零采购数目最多的是奥氮平,共有6家医疗机构零采购,5mg报量达10.09万盒,10mg超过了1.5万盒。

奥氮平是“4+7扩围”时候纳入集采的品种,西藏自治区原本中标企业为齐鲁制药,2020年底续约后,由华海药业补标。奥氮平是一种神经安定药物,适用于精神分裂症等。

“零采购”的医院,共涉及15家,其中昌都边坝县人民医院零采购较多,比如县人民医院、部分乡镇卫生院也有零采购的情况。但像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总医院这样的大医院也有零采购。这些医院原本的报量并不多,最少的定日县加措乡卫生院,报量10片匹伐他汀;最多的,如昌都边坝县人民医院,报量奥氮平50000片。

这些品种的“零采购”,到底是对用量预判失误,还是因地理原因配送不到位,尚不得知。

2019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医院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药品规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使用。国家卫健委也同时明确了惩罚措施,采购量不足将被全国通报约谈、限期整改。

除了在西藏之外,湖南、福建等地也出现过不同程度的集采执行不及预期的情况。

2020年7月,湖南省医保局通报了第一批国采药品执行情况,当时,湖南省有39家公立医院申报了计划采购量,但没有采购记录。

2020年10月,福建莆田市医保局通报了第二批国采药品执行情况,称33家医疗机构对部分集采药品品种响应度不高,采购进度任务没有达标。

2020年12月,泉州市中医院通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使用情况》,称医院有5个品种没完成全院考核指标,将按规定对科室和医生进行扣款等处理。

湖南省医保局给出的零采购原因是:新冠疫情导致医疗机构住院、门诊业务量下降明显,影响了中选药品采购使用;部分医疗机构未及时对接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中选药品未及时纳入医院采购;部分医疗机构报量错误,实际需求量与约定采购量差距较大。

多个省份发生的“零采购”现象,主要都是业务量比较小的医疗机构。报量错误主要是医院自己的问题。

2020年10月,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完善药品供应体系,保障医疗合理用药的建议》时表示,并未人为规定医院使用集采药品的比例,下一步将落实医院主体责任,指导医院如实报量。

完不成集采采购量的医院毕竟是少数,多数医疗机构甚至会超额完成采购量。2020年10月江西省医保局就通报,全省采购总数量占约定采购总量的比例为200.72%,有的品种实际供货量甚至达到协议量的12倍。

医院需求旺盛,医保局一直在强调药企保障供应的问题。这次却出现医院不采购的现象,所以才被医保局严肃通报。

国家集采已经推进了六批七轮,有关部门的推进力度也在不断加强。集采中选结果的出炉只是医保局工作的第一步,后续保障供应也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是断供的药企,还是不采购的医院,都会被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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