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100元,药店50元,官方出手了!涉及这些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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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100元,药店50元,官方出手了!涉及这些医疗机构…

本文作者:云也

16日上午,国家医保局举行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发布活动。

活动上国家医保局公布:截至15日,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率已达 94.7%。下一步,数据收集将延伸至上游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从源头上确保追溯信息的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16日这场官方为企业答疑解惑,鼓励企业自愿接入信息平台的活动上,国药四川南充公司的代表却提出追溯码尽快落地,「应该强制所有企业执行」。坚持「自愿」接入的,反而是国家医保局。

作为当下的行业热词,「追溯码」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有利于谁、能发挥什么作用?「追溯码」的下一步,又会怎么走?

诞生 18 年,今年闭上最后一环?

国家下定决心开展药品监管体系的探索早在 2006 年就已开始。

2008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出台《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子监管码自此开始了 8 年的应用。但随着时间推移,因为有限的应用场景、法律的不完善以及信息孤岛的阻隔,2016 年后国家药监局开始推动构建一个更加智能、更加协同的监管体系,药品追溯码登上舞台。

它们是药盒上一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的条形码/二维码,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

2018 年,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设「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药品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一物一码,指的就是追溯码最大的特征是唯一性:应用于「最小包装单元」。比如西药、中成药通常是一盒、一瓶,中药饮片是一袋(如 1kg)。

此后,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提供追溯信息,以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这一规定为药品追溯码的实施提供了法律基础。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和《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结果显示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

根据国家药监局追溯码相关部分重要规范文件自行梳理

那么,为何国家医保局今年又密集推动「追溯码」全面铺开?

「通过每盒药品上的追溯码,我们能够知道这盒药从哪里生产、销售到哪里去、是否被药贩子经手。」10 月 29 日,国家医保局举办「全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与应用情况发布解读活动」上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新闻办负责人张元智强调追溯码的核心作用。

据医保局表示,生产企业赋码已经都执行了,一级代理商能做到,但药店、医疗机构卖给消费者、参保人这个没闭上的环节,却给医保基金和买药人的用药安全留下了隐患。

医院 100 元药店 50 元:不是药企的锅,也不是医院的锅

国家医保局之所以坚持「自愿」接入,是因为追溯码其实并非药企的「紧箍咒」,而是一定程度上真能帮企业远离「回流药黑洞」。

11 月 2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的公告。

消息一出,东阿阿胶首先被推上风口浪尖,不少人甚至认为是「阿胶摊上事儿了」、「东阿阿胶骗保」。然而,违规违法行为的主要场景,其实是在医院、药店购药的环节。已经依法对药品赋码的企业,在倒药中不仅不是违法者,还是受害者。

2024 年初,云南普洱市警方查获 3 个非法药贩团伙,嫌疑人通过茶叶、衣物名义向全国倒卖,涉及非法药品 9 吨,价值达 2 亿元。

以市场价 100 元的药品为例,使用特、慢病医保卡的病人在门诊医保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九十,病人自己仅付 10 元就能从医院买到药,而药贩子则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这些药品,层层倒卖获利,最后以 40~50 元的价格,又出现在药店的货架上。

「回流药」骗保大案

回流药的不正常低价会严重扰乱市场,有的院内药价是院外的数倍,正规药品在药店和网购平台也没了竞争力。许多药企每年为了打击假药回流药耗费巨大依然难有成效;大量的医保基金,也就这样悄然进了药贩子的腰包。

目前,金额上亿的大案就已查处多起,也有大量参保人变倒药帮凶。

已退休的肖某和丈夫因慢性病常出入社区医院配药。从 2021 年起,肖某就使用本人和丈夫的医保卡在上海市多家医院虚假就医、大量配药,而后将所得药品出售给药贩子。

该案告破后,7 名参与倒药的参保人已累计骗保 18 万余元,肖某、薛某、王某等 3 名被告人以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

据业内人士透露,「回流药」黑市保守估计规模已超百亿,像肖某这样的案例其实遍布全国,很多之所以没有被起诉,一方面是因为情有可原、法律容情,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追溯码没有「谁买了药」的记录,公安机关时常无法取到足够的证据。

专家建议:「回流药」顽疾,不能只靠追溯码

随着医保局的密集动作,企业赋码推进逐步深入,各地的实际推进也全面提速。

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会宣布,1 月 1 日起药品追溯码的监管应用已正式开始,将对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例进行约谈、曝光,努力在 2025 年 6 月底前实现药品追溯码的全场景应用——半年后追溯码就将闭环。

任何一项政策在加速推进的过程中,都难免出现末梢负担增加的现象。有一线药师在丁香园社区发言,招标询价中一个接口是 2 万,仅接口费全套就要 18 万,而改造后的系统也并不好用:

「不会识别药品,只要是个数字都能扫进去。门诊病人现在每天排队到大门口,投诉都多了 N 倍」。

针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条件不同,不同药品厂家赋码自觉性不同,执行难度参差的问题,目前国家医保局通过文件进行了针对性规定:

然而,住院患者大包装药品针剂拆零可以不扫码,但门诊依然要求扫码,要现场拆零,把追溯码贴出来。

有药店药师表示为了能扫追溯码,医贸公司甚至要求一次本来只开 1~3 片呋塞米一次必须卖 10 瓶,也就是 1000 片,这肯定会带来严重浪费。对此他提出建议:一是要加强对厂家赋码的管理,必须以每个药品最小包装赋码;二是免费改造扫码软硬件,切合实际给达标设置时间梯度。

关于接入成本等问题,国家医保局做出说明:「在国家医保局『自愿』的前提,保障了任何一个生产企业都可以跟众多信息系统厂商进行充分的谈判,获取合适的价格。」

同时,针对为何坚持企业「自愿」,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编码标准处处长曹文博指出:国家医保局用终端的追溯信息,换取企业的前端的生产信息。终端的追溯信息的价值含量啊,占整个链条的 99% 以上。

「公共的接口已在网站上公开,企业可以自行去寻找合适的、成本合理的信息系统厂商。」

国家医保局答国药四川南充公司代表问

截至 1 月 15 日,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平台已接入定点医药机构(医院、药店)88.09 万家、接入率达到 94.7%,追溯码数量收集到 158.06 亿条,「追溯码」已在快车道上。那么针对「回流药」的工作重点,追溯码能跑出预期效果吗?

对此,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卫生法学》杂志社主编王岳教授提出了更深入的见解和意见:

「打击回流药,不能只靠追溯码。」

药品黑市规模庞大,王岳教授认为,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改变药品包装方式。

目前国内药品都是整盒销售,但实际上在欧美等国,反而是与我国早些年类似,患者拿到的是一个分装好的药瓶或是纸袋,由药师贴上用法用量。患者拿不到一个完整的处方药的包装和说明书,就没有了二次售卖的可能。

通过追溯码闭环能查处已经发生的倒卖行为,但猖獗的黑市会很快产出新的对策:「药贩子甚至可以把追溯码刮掉,而在网上买药的人反而会认为『刮掉码的就是真药』继续买。」

推动追溯码采集意义重大,它的最大意义在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也是未来药品大数据分析最重要和可靠的信息来源。但针对「回流药」,追溯码只能管理合法渠道,但对真正的黑市、非法渠道效果有限。

「回流药不是打不掉的,只是不能只靠追溯码,不能只靠医保一个部门。」王岳教授提出,三明医改卫健委和医保局通力合作的成功经验,在这里也同样适用。

「无论是追溯码还是打击回流药,都需要真正的三医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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