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3 月份的时候,门诊来了个中学女生,由奶奶陪同而来,门诊医生进行问诊和检查以后,诊断肺炎,予以头孢曲松钠静滴,剂量 1g。
使用前询问病史:患方诉既往无头孢、青霉素等药物过敏史,头孢曲松钠静滴开始 15 分钟后,患者出现头晕、乏力、胸闷、肤冷等症状。
生命体征:血压 80/42,心率 107,呼吸 31,诊断为过敏性休克,立即予以抗休克治疗,收入住院观察。经治疗后,患者病情好转,当日生命体征平稳,无明显不适,因为费用还没有交,查房后通知可以交钱出院了。
通知可以出院当日,家属立即组织了一批人到医院要求给个说法!
对方认为头孢药物使用为什么不做皮试,使用药物前为啥没有告知可能存在过敏反应?其次怀疑药物存在假药可能,最后,经诊疗后,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属于医疗事故,必须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
家属到了住院部,气势汹汹地说你们用药不谨慎,造成的影响,必须由医院来赔偿。除了不负责治疗费之外,还要家属的陪护费等等,开口就要 3 万。
住院部直接表达,我们只是救人,和我们没有关系,你要怎么赔偿,去和医务科谈,于是乎家属跑到医务科吵闹,要求赔偿!
医院最后赔钱了吗?后续又是怎么样处理的呢?如果是你负责医务科,你会给该患者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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