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新规:明年起,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
健康
健康 > 正文

广东医保新规:明年起,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

8 月 5 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挂网公布。

《通知》截图

《通知》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通知》要求,完善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各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总额预算管理,确定普通门诊年度按人头付费标准,并根据普通门诊统筹运行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可对于收治老年患者或儿童患者占比高于同级同类医疗机构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相应的普通门诊年度按人头付费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参保人的年龄分布、疾病构成等因素,将参保人划分为若干个年龄分组,合理确定各分组按人头付费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算下,按门诊就诊人头点数付费。引入患者年龄、就诊频次和疾病严重程度等调整系数,合理确定门诊有效就诊人头点数,实施按门诊就诊人头点数付费。

此外,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医保局制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内,选取部分病种开展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目前,广东省 18 个市已开展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其中珠海、东莞市探索将参保人划分为若干个年龄分组,对于不同年龄分组实施不同的人头付费标准。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