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昏迷首诊酒精中毒,延误治疗致患者一级伤残,医院赔偿 97 万元

酒后昏迷首诊酒精中毒,延误治疗致患者一级伤残,医院赔偿 97 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广东省某医院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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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经过

22 年 18 日 2 时 45 分,患者至被告急诊就诊。查体:神志呈昏睡状,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 2.5 mm,对光反射灵敏,伸舌不配合,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征未引出。门诊诊断「酒精中毒」,处理意见:予 5% 葡萄糖注射液 500 mL、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0.8 mg 静脉滴注。

8 时 34 分,患者意识障碍无改善,主诉「饮酒后头晕、呕吐 1 小时」,行头颅 DWI 检查示「脑干及左侧小脑半球、丘脑急性脑梗塞灶」。门诊诊断调整为「脑梗死,酒精中毒」,完善检查后住院治疗。术后,原告病情持续危重,19 日转 ICU 治疗。

22 年 12 月 14 日,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家属要求转院,出院诊断:1.基底动脉闭塞脑梗死;2.左侧丘脑、小脑、脑干多处大面积脑梗死......

二、医疗过错分析

被告诊疗行为存在以下过错:

1.违反诊疗规范和常规,未尽注意义务:首诊医师病史采集不全面、不规范;医方未对意识障碍进行鉴别诊断,导致延误对脑梗死的诊断,错过静脉溶栓的时间窗。

2.违反首诊负责制度:未按规范对患者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未向上级医生反映及组织会诊,漏诊导致病情加重,已构成医疗损害。原告因酒后诱发急性脑梗死,并发脑积水,遗留四肢瘫痪,言语障碍,吞咽困难,日常生活能力完全依赖的后果是其主要原因。

患者四肢肌力 1 级,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规定,评定为一级伤残。

三、法院判决

被告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 97 万元,具体如下:

医疗费 493537.5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55300 元,营养费 36500 元,护理费 323190 元,交通费 15330 元,误工费 715252.52 元,残疾赔偿金 1232580 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200143.1 元,鉴定费 23548 元,以上费用共计 3095381.13 元,应由被告承担 30% 即 928614.3 元。加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0 元。

该帖发出后,在丁香园社区引起热议,不少站友评论:喝酒昏迷的能查核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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