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祖光:中医药养生保健既要守住法规边界,也要拿得出科学证据
11月7日,立冬。2026凤凰网新养生健康生活论坛在湖北大冶举行。论坛以“草本劲养·健康生活”为主题,由中国健康管理协会指导、大冶市人民政府主办、凤凰网与劲牌公司承办。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叶祖光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他围绕《中医药养生保健的作用》,从法规框架、原料边界、产品辨识、科学依据及中医药特色等方面作了系统阐述。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叶祖光做主题演讲
叶祖光教授指出,中医药有两大应用方向,一是作为药品治疗疾病,二是作为保健产品强身健体,本次分享聚焦后者。中医药类保健产品又分为两类,一类需经国家审批,规范名称为保健食品,另一类无需审批,属于功能性食品。
在功能性食品部分,他重点说明了原料的法规边界,国家对药食同源的中药有明确的界定:2002年,当时的卫生部颁布51号文件,其附
件一列出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共87种,此后陆续增补十余种,目前共106种。以药食同源中药开发功能性食品,原料须严格限定在该目录内,超出目录即属违规。此外,卫健委批准的新食品原料虽不属于中药,同样具备保健功能,可作为功能性食品的原料来源。总之,功能性食品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药食同源的中药,二是非中药的新食品原料。
谈及产业现状,叶祖光教授分析指出,功能性食品因无需审批、投入较低、上市周期短,且并不强求开展功能试验,因而受到一些企业青睐。但其局限性同样明显:国家规定此类产品不得进行功能宣传,即便配方中含有人参、肉苁蓉等原料,标签上亦不得标注功能声称。
另一类保健产品是保健食品,它需要国家审批并允许功能声称。叶祖光教授特别强调规范称谓,“保健食品”为管理上规范的用语,日常所谓的“保健品”并非规范表述。保健食品的产品原料范围更宽,前述功能性食品所用的两类原料均可使用,并可叠加51号文件附件二所列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
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保健食品辨别问题,他归纳了三项要点:其一为国家专用标志“蓝帽子”,其二为可依法在标签、说明书及媒体传播中标明保健功能,其三为明确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品”。同时具备这三项特征,基本可判定为经国家审批的正规保健食品。
结合承办方劲牌公司的产品,他对两类产品的标签差异作了现场比对。其中一款标签左上角带有“蓝帽子”标志,明确标注保健功能,适用人群为易疲劳、体质虚弱及免疫力下降者,属于经国家审批的保健食品。另一款为劲牌生产的功能性普通食品酒,标签无“蓝帽子”标志,亦未注明功能。两类产品的区分,在标签上即可辨识。
关于保健食品的作用定位,叶祖光教授作出明确界定。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治疗作用,不能替代药品。国内外法规与共识对其功能已有清晰表述,核心在于维持人体生理机能和组织结构处于正常状态。他以汽车保养作比:“日常注重更换机油、补充冷却水,车辆运行状况更佳,使用年限也相应延长。”
就优质保健产品的评价标准,叶祖光教授指出有两方面要求:其一是质量保障。结合当日在持正堂的实地调研,他介绍,持证堂多数原料来自自有种植基地,施肥与采收时间均有严格规定,相较外购原料,批次稳定性更有保障,并采用指纹图谱技术检测含量,确保中药材符合国家标准;提取及生产各环节亦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其二是其功效和安全性具有科学试验依据。判断产品是否科学,首先看成分是否清楚,以中药为原料的产品应明确标识有效成分。过去外界对中药成分难以辨明多有批评,如今多数中药已能说明成分构成。其次看功能声称有无试验支撑,产品宣称增强免疫力、抗疲劳,须说明依据来自动物试验还是人体试验,是否具备循证医学证据。成分与证据齐备,方能支撑功能声称,也才能体现中医药的科学性。
演讲最后,叶祖光教授归纳了中医药区别于现代医学的主要特征,包括整体观、辨证施治的个体化、多靶点综合作用,以及治未病理念。他提到,“治未病”已写入中央有关文件,国家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治未病与保健食品高度契合,具体包含三个层次:未病先防、既病防变、愈后防复发。他认为,这一理念是健康中国建设与慢性病防治的中国方案,也是中医药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独特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