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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眼液广告被指虚假宣传,莎普爱思:品种单一,须提高知名度


来源:澎湃新闻网

近日,在电视广告中耳熟能详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在网上被一篇标题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质疑,该文称莎普爱思所属公司2016年共花费2.6亿元投入广告,占总营业收入20%以上,并在高频次播放的电视广告中疑似虚假宣传。

早期广告词中将适应症扩大到白内障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截图

争议产品广告曾被认为违规,被要求整改

早在2014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通过证监会上市审核之际,就有媒体报道其产品质量屡遭官方通报,信息披露涉嫌故意遗漏。

经济参考报当时的报道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违规发布广告成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黑榜的常客,而对此莎普爱思招股书却只字未提。

该报道列举了2008到2012年该公司旗下产品多次被通报事件,其中明星产品“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就曾被浙江、广东等省的药监部门认定为“不合格药品”“劣药”并通报曝光。

不仅如此,如今饱受争议的“洗脑广告”也曾被相关部门通报。

上述报道称,2011年6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广东省2011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莎普爱思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因2011年3月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违法发布广告350次被曝光。

据红网报道,2012年11月,长沙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指“莎普爱思”等7个商品涉嫌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该协会呼吁各大药品零售企业对严重违法广告商品作停售处理。

由协会发起抵制夸大宣传的广告商品的行动当时得到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发布商品广告的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曹凡殊 PQ027]

责任编辑:曹凡殊 PQ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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