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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假牛肉制售黑幕:老母猪肉腌制上色后变牛肉

2011年10月14日 10:03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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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胆行事皆因“内鬼”策应

在“假牛肉案”众多涉罪被告人中,工商监管员唐敏华与黑作坊老板高奇涉罪互动,是办案检察官特别重视的案情细节。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广益工商所工商监管员唐敏华负责无锡市天鹏食品城的工商监管工作。去年年初,唐敏华在巡查中发现天鹏食品城内销售的半成品牛肉亚硝酸盐超标,有些小块牛肉仅凭眼看就能确认是假牛肉,但他却视而不见,不予查处。在随后的短短几个月里,该食品城内的“半成品牛肉”明显增多。

高奇最先机警地觉察到这种趋势发展下去的风险,因为在天鹏食品城各摊位上零售的“半成品牛肉”多由他与另一摊主提供,他生怕其“半成品牛肉”被工商查处,即通过中间人介绍结识了唐敏华。

高奇不仅多次请唐敏华吃饭,还多次以购物卡和现金贿赂唐敏华,以感谢他在工商部门的日常检查中专门对自己给予的“关照”。

去年6月,天鹏食品城就市场内销售“半成品牛肉”专门向广益工商所递交报告,请求工商所予以打击,唐敏华漠视工商所领导要求,不予查处,致使高奇的违法行为得以继续。同年11月,广益工商所决定对天鹏食品城内经营“半成品牛肉”进行专项打假行动。作为行动小组成员,唐敏华向高奇透露了打假行动计划,使高奇成功逃避了查处。

年近半百的唐敏华与高奇称兄道弟,把向不法商家通风报信当成是讲义气,纵容高奇胆大妄为地非法牟利。

2011年3月31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唐敏华执行逮捕。9月6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唐敏华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一审判决下达后唐敏华没有上诉,判决生效。(记者杜萌通讯员饶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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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俊杰] 标签:腌制 牛肉制品 种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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