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台湾“涉塑”产品增至961项 拟升级列管塑化剂

2011年06月09日 11:24
来源:千龙网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综合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地区有毒食品添加剂塑化剂风暴愈演愈烈,目前受污染产品已增加至961项。据悉,台湾环境部门近日将就塑化剂升级列管事公告,并召开公听会。

台湾“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7日公布最新含受塑化剂污染之产品数据表,总共有280间厂商、961项商品被卷入此次塑化剂风暴。

在确定要将塑化剂升级列管后,台湾“环保署”也加快行政作业的速度,台“环保署署长”沈世宏8日表示,6月1日召开毒谘会研拟将塑化剂升级列管后,“环保署”近日就会公告,最快2周后将召开公听会。

沈世宏表示,工业产品普遍有塑化剂存在的问题,但依行政分工,“环保署”是根据“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管理工业用毒化物不对环境造成危害,但终端产品却不在此法管理范围内,而是分分由各主管机关法规规范,例如食物就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农业使用依“农药管理法”,塑料玩具则有“商品检验法”等。

沈世宏指出,塑化剂事件发生后,当局各相关部门已进行横向沟通,并深入检讨,“环保署”则修改第4类毒化物列管申报制度。他表示,6月1日已开过学者专家咨询会议,将8种塑化剂列为第1、2类毒化物外,其余塑化剂一律列为第4类毒化物,近日内“环保署”就会公告,最快2周后将会召开公听会。

台湾“环保署”6月1日召开毒谘会,将DEHP、DMP、DBP从第四类毒化物提升至第一及第二类;原本未列管的DINP、BBP、DIDP、DEP增列为第一或第二类毒化物,其余塑化剂也全部列为第四类毒化物,将塑化剂全面列管,未来将依预告、公听会研商、公告等完成行政作业程序后,从严列管。

根据岛内“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规定,第一类毒化物是指在环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积等作用,危害人体健康;第二类指有致肿瘤、生育能力受损或其它慢性疾病等作用;第三类是经暴露,立即危害人体健康或生物生命者;列入前三类者,台“环保署”严格禁用或限制使用用途。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董俊杰] 标签:塑化剂 环保署 列管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