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一段广泛流传的伊朗女星性爱录像在伊朗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为此,伊朗议会通过一项旨在严打色情影视的新法案。法案规定,所有参与色情影视制作的人,包括导演、制片人、摄影师以及演员等,一旦被确认有罪,最高可能面临死刑。
法案指出,制作色情影视的人被认为是“破坏道德的人”,其罪行非常严重。所以,这样的人要受到与此相应的惩罚。此外,法案还规定,对色情影视的主要发行人以及转载色情影视的网站负责人也要进行处罚,处罚范围从判处一年监禁到判处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法案中所指的色情影视包括色情录像以及所有以电子载体形式出现的色情产品,如DVD、CD等。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严格的立法行动是因为去年年底一起性丑闻而引发的。当时,一段伊朗年轻女星埃布拉希米的性爱录像在网上流传,后来又成为黑市热卖的DVD。当时有消息说,埃布拉希米和她的男朋友两年多之前在同居的公寓里用便携式摄像机拍了这段录像,后来被她的男朋友传到网上。
今年早些时候,在接受英国《卫报》独家采访时,埃布拉希米否认自己是性爱录像中的女主角。目前,伊朗有关方面对埃布拉希米的调查仍在进行当中,如果确认她就是录像中的女主角,她将面临罚款、鞭刑甚至更严厉的处罚。
在伊朗,公开讨论性是一大禁忌,也是违法行为。但近年来,民众自拍录像开始逐渐流传到网上,民众通过外国卫星电视也可以看到一些色情影片,在许多黑市也能买到盗版的色情录像带。
《中国日报》供本报特稿
凤凰网健康频道基于传递新闻价值之必要,特补发《城市快报》2007年6月15日标题为《拍色情影视可判处死刑》文章,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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