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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全面推行门诊大病统筹

2011年08月02日 11:3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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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银川8月2日电(记者艾福梅)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宁夏将在全区统一推行门诊大病统筹,首批确定了高血压并发症、冠心病、糖尿病并发症等13个病种及诊断标准,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

经专家遴选,宁夏首批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的13个病种是:高血压并发症、冠心病、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放疗或药物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肝硬化、透析治疗、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小儿脑性瘫痪、儿童支气管哮喘。

据悉,宁夏提高了城乡居民门诊大病待遇标准,按照一、二、三档,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各提高5%,分别提高到40%、50%、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对于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药物治疗等重病,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可以再提高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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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门诊大病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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