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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勇:目前全国只有46家网站有资质网上售药

2011年09月09日 10:1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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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 适逢“全国安全用药月”,为进一步普及公众安全用药知识,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邢勇9日做客新华网,就互联网药品销售政策予以解读。

[主持人]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改变,比如电子商务,以前买东西都要去商场,但是有了互联网以后,我们可以在家一个月不出门,你的生活资料和衣服都有人给你送到家,网络购药也是在网上购物比较新兴的,也是大家平常在药店购药以及在医院开药的另外一种形式的补充。这种形式跟您所说的一样,药品是一个特殊的商品,我们一定要把住源头关,这样才能保证药品的管理和药品服用者的要求。如果有一些网站,比如说我成立一家网站,想在网上进行药品的售卖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邢勇]在网上售药在国家局的审批规定里有一整套暂行规定,包括网络安全、卖药网站要有药学知识的专业人士等一整套规定,因为在国家局的网站上都能查到。首先讲一点,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批准的,能够对公众销售药品的,是指我们通常所讲的BTOC,这些药品必须依托于药品的连锁企业才能有这个资质对公众销售药品。目前,能从事这类业务的在全国只批准了46家。为什么这么考虑呢?第一,因为它有网下的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实体,能够实现网下的物流配送。第二,因为这些药店都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它所有购进的药品能够实现有效的跟踪,就是你的药品从哪里来的,销给谁都能进行有效的跟踪,这样能保证消费者的安全。第三,现在规定在目前条件下对公众销售的药品都是非处方药,从根本上保证大众购得的药品能够通过自我疗法,在自我疗法的范围之内。从目前来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互联网的审批是采取严格审批的态度,目前我们把互联网分成三类两级审批,所谓三类,第一类叫做第三方的,就是这一类网站,这类网站允许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包括各级医疗机构,都可以在网上采购药品,它是没有地域的,跨地区的。但是它不能对公众销售药品,这类网站我们批准了8家。第二类就是BTOB,我一个药厂可以向批发企业和医院在网上销售药品,这类大概批准了39家。这些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它只能在互联网销售本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不能销售别人的。

[主持人]而且买方对象其实都不是个人。

[邢勇]对。第三就是BTOC。这三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规定的。BTOB和BTOC这一类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第三类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不论谁在批,都是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统一规定的程序在批,这些所批的,能够在互联网上售药的,都是经过严格的认证和审批程序。不是说任何一个网站就可以说我现在就可以在网上卖药了。我这里特别强调,所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网站售药都是违法的。

[主持人]对于我们个人来讲就是您刚才所说的,有46家,除了这46家以外对个人售药的都是非法的。其实大众所能接触到的最通常状况就是BTOC的网站,通过您刚才讲的意思,我理解就是在城市中、乡村中我能看到有很多连锁药店,这些企业拓展到线上。那这46家能够销售药品的网站,在监管中看到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邢勇]通过我们在线监测来看,我们批准的46家网站还没有发生过违法行为,增长趋势也非常快。据我们了解,现在有些网上连锁药店,网上销售额和网下销售额大体上是一半对一半,有的差一点儿,网上销售三分之一。互联网售药的发展趋势是非常快的。我们想:第一,在这种发展趋势上,要加大对已批准的互联网BTOC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它们的监测,对他们违法规定的要及时提醒告诫,如果出现严重违法行为要予以处罚,甚至吊销网上销售证书。第二,做好网下的药品配送工作,使得老百姓真正通过互联网得到便捷的售药渠道。我试过一次,有一次过敏,两个小时左右就把药送到家了,很方便,但是很方便的同时绝对不能疏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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