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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量化考核

2011年09月29日 09:46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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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9月29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近日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福建省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量化考核,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核拨经费、实施奖惩以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办法》规定,福建省将通过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体系,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的考核评估,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推动各地更加全面规范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机构的补助资金挂钩,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福建省考核对象为各级卫生、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包括方案制订、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及服务模式、培训及督导考核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等11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项目实施效果,包括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等。

《办法》规定,福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县(市、区)每年对辖区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原则上定期考核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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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卫生服务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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