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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2011年10月12日 16:5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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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王茜)记者12日在国务院医改办获悉,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据介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增幅较大,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2009年为每人每年80元,2010年提高到120元,2011年又提高到200元。

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居民就医费用个人支付负担相对减轻。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改革前为50%左右,2010年提高到了60%,今年力争达到70%左右。

医保报销范围由住院延伸到门诊,既保大病也兼顾小病。目前,已有超过85%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2009年这一比例仅仅为30%左右。

目前,已有超过85%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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