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扬子晚报:医疗伦理还应尊重亲情的诉求

2011年03月17日 13:11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房清江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为救身患尿毒症中末期的二儿子,鼻癌复发的母亲放弃治疗,并提议由弱智的四儿子捐肾救哥,但医生拒绝了这个请求:因为他无法确定这是否是老四的真实意愿。这个手术做还是不做,成了一个难题,首先必须过“伦理”这一关。

当直系亲属中某人患有疾病,需要其中一位捐助器官给予必须的救助,这无疑是对亲情的一种巨大的考验。通常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的不仅仅只是舍弃健康权益的勇气,还有面对亲情与社会压力的良知考问。所以,如何取舍的决定已经超越了自身的权益。

现实中,在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人和事,当亲人遭遇重大疾病或者祸事,明知无法医治或者无法挽救,依然倾其所有甚至不惜搭上身家性命,也要去搏一搏。对此,据经历过的人介绍:当你经历时,你也会身不由己。这也许就是亲情的力量,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尽人事,听天命”。

这起个案中,一边是同样患绝症的二儿子,一边是弱智的四儿子,作为母亲来说,手背手心都是肉,宁愿放弃自己的治疗,也不愿意让儿子失去活下去的机会,即便是让弱智的儿子捐肾,也是痛楚之下,权衡已久、撕心裂肺的抉择。

不可否认,弱智的四儿子,在法律上是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即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捐或者不捐,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在一般情况下,此类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其权益一般都由监护人代为处理,唯独身体的健康权益是例外,不受任何人支配。

很明显,医院的医疗伦理,核心还是以不触犯法律法规为底线,并在此基础上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这件个案,对于医院来说,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救与不救,交由伦理委员会裁决,不失为解决两难的一个好的方案。

但是,可以预见的结果只有两种:一是不救,保障四儿子的正当权益,意味着二儿子将失去治疗的机会,等待着死亡的召唤,留给患者家庭也许将是无法弥补的心灵痛楚;二是救,损害四儿子权益,延续二儿子并无保障的生命,却可能给这个家庭留下努力后的心安,并带着愧疚对四儿子予以弥补与抚慰。

或许救与不救对局外人而言,只会起到法理标本的作用,对于等待裁决的这个家庭而言,却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里所谓的医疗伦理,其实还是家庭情感与法律底线之间的纠葛,对于这个家庭而言,生命的希望没有了,法律底线又有什么作用呢?因此,裁决救或不救,其实是在考量医疗伦理与法律规定之间最为稳妥的平衡点,并且,这个裁决一定要迅速,这样才不至于因为程序而耽误最佳的抢救时机。(湖北 房清江)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宋扬] 标签:伦理 伦理委员会 医疗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