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两次换肾后死亡 海淀医院违规换肾被判赔本报讯 (记者陈博)尿毒症患者杜女士接受肾移植后死亡,家属质疑医院诊疗不当且肾源有质量问题,起诉北京华信医院和河北沧州市人民医院,共索赔近90万元。前日,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对此案一审宣判。司法鉴定认定两医院存在过失,与杜女士的死有因果关系,判决两医院赔偿共60多万元。
女子肾移植后死亡
家属诉称,2005年,37岁的杜女士患尿毒症到北京华信医院治疗。经过保守治疗其病情稳定。后来华信医院称河北沧州有肾源,须转到当地做肾移植。同年9月26日,杜女士转到沧州市人民医院。次日,由北京华信医院医师主刀做了胰肾移植术。手术后杜女士病情反而恶化。10月4日,杜女士接受移植胰肾切除术,术后当日下午因抢救无效死亡。
两医院均称无过错
家属认为,两医院存在诊疗不当,医院不能说明肾源合法来源,该肾源存在质量问题。此外,医院收取2万元“肾源费”涉嫌非法买卖器官。因此,要求两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肾源费、精神抚慰金等近90万元。
庭审中,华信医院表示不同意杜女士家人的诉求,称肾源在沧州,为病人考虑才到沧州手术,这和民事侵权无关。此外,医院也没收“肾源费”。沧州市人民医院则称,该院手术室及消毒设施均符合规定,手术是华信医院人员做的,该院不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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