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4月14日电(杨颖融)新春伊始,“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这被视为是中国积极控烟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此同时,卫生部也将公共场所禁烟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中。
随着《条列》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4月14日下午,云南民间控烟机构超轶健康咨询中心组织了来自学界、法律界和卫生界的专家学者就公共场所禁烟进行了探讨。
云南大学法学教授杨临宏认为,将禁烟写入国家规划和《条例》对于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具有积极意义,但实施不可急功近利。他指出,一部法律的普及和一项制度的推广需要良好的社会基础。在中国,由于吸烟群体庞大、历史悠久,因此推行禁烟应先从宣传开始,只有当禁烟意识深入人心,公民才会自觉抵制。在此过程中,还应该有意识地把目光和重点向农村转移,因为农村吸烟人群远远大于城市。
社会学博士蔡葵则认为,公共场所禁烟之所以迟迟不能普及,根本原因在于大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坚定意志。要想使禁烟变为现实,每个公民的推动都很重要。她说,面对吸烟者,人们虽然反感但碍于面往往不会阻止更不会劝导。久而久之,不吸烟者在吸烟者的带动和鼓舞下也相继开始抽烟,一些学生甚至在成年人的言行影响下从小就开始接触烟草。因此,在公共场所推行禁烟,就不能为吸烟者营造环境。在面对吸烟群体时公众只有学会保护自己,共同抵制吸烟行为,这样才能给吸烟者带来压力,促使其戒烟。
昆明市卫生局副局长吴争鸣在参与讨论时也发表了类似观点,他表示,吸烟者具有吸烟自由,但不吸烟者同样具有维护自身健康免受侵害的权利。尤其是在公众场所,吸烟者更应尊重不吸烟者的这种权利。这不仅是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管理的要求,更是城市文明的体显。对于诱导和消除公众场合吸烟,设置吸烟室是一个很好的过渡办法。
此外,参会的部分代表和政协委员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禁烟还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作为支撑。不能只单一地限制吸烟者行为,应该从生产、销售等环节就开始入手,自上而下的形成禁烟体系,否则只能是被动戒烟,收效甚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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