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隐私视频被点击15余万次
大多是患者“现身说法”讲述自身病史
该医院在某视频网站有专门的页面。除医院宣传片、妇产讲座外,大多是患者“现身说法”讲述自身病史,多达数十段,还有患者来自加拿大。
视频内容主要是医生和患者访谈,从声音判断,主治大夫为同一人。据患者称,这名医生就是该院院长陈某。在其办公室的墙上还挂有一副对联,上面写着:“隐瞒病情患者负,隐私泄露医生责”。
在视频中,患者的脸部均未做遮挡,这些视频最早上传于2008年8月,最晚是今年4月份,其中1名患者的视频已被点击15.7万余次。一名视频被传上网的河北患者陈女士昨日称,当时她到新景安太医院保胎,陈院长拿了一台小摄像机称要拍段视频,她同意但并没有签订书面材料,也不知道视频要传上网。
说法
医院应告知公开隐私尺度
北京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利华认为,如果医院确实和患者签过协议,患者同意实名宣传,医院不构成侵权。但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医院应告知患者其信息将公开到什么程度,并充分告知患者,比如只约定公开姓名,但超范围公布了肖像,这就构成侵权;如果医院未签书面协议也没征得患者同意擅自公布,无疑构成侵权。(记者 王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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