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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全国十大严重违法医药保健类广告被曝光

2011年08月22日 11:1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璐雨、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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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21日电 (徐璐雨、富子梅)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对今年第二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其中十个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及刊发媒体被同时曝光。

一、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发布媒体:阜阳新闻频道(安徽)、呼伦贝尔新闻综合频道(内蒙古)、吴忠综合频道(宁夏)、张掖新闻频道(甘肃)。

二、乌龙养血胶囊药品广告。发布媒体:都市时报(云南)、大河报(河南)、太原晚报、深圳晚报。

三、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发布媒体:楚天都市报(湖北)、扬子晚报(江苏)、辽沈晚报(辽宁)、半岛晨报(大连)。

四、浪漫香榭丽系列化妆品广告。发布媒体:济宁一套(山东)、天津一套滨海频道、本溪一套(辽宁)、三明一套(福建)。

五、瑞士CC焕颜祛斑精油化妆品广告。发布媒体:乌鲁木齐新闻频道(新疆)、牡丹江新闻综合频道(黑龙江)、邵阳新闻综合频道(湖南)。

六、颐玄虫草全松茶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大理一套(云南)、吉安一套(江西)。

七、金王蜂胶苦瓜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山西卫视、贵州卫视、青海卫视。

八、国老问肝茶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南国都市报(海南)、西宁晚报(青海)、生活报(黑龙江)。

九、同仁修复口服胰岛素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北方新报(内蒙古)、南宁晚报。

十、北京海华癫痫病专业医院医疗广告。发布媒体:福建东南卫视、广西卫视、内蒙古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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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晋] 标签:医药保健 新闻综合频道 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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