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失守”:少加容易坏 多加没人发现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食品安全的道德底线屡屡被突破的背后,重要的原因是被发现的概率低,而收益极高。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上海现代食品工作室高级工程师汪国钧从事食品加工技术研究已有40多年。在对食品加工企业的实地调查中,这位专家发现,一些企业根本不按国家规定操作,添加剂加什么、加多少,自己说了算。“例如,工人生产月饼时使劲往里加防腐剂。老板说了‘少加容易坏,多加没人发现’。”
当有企业通过“掺毒造假”没有获得应有惩处,反而获得高额利润时,“破窗效应”就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将道德抛之脑后而纷纷效尤,甚至让“良币”变成了“劣币”。日前沈阳警方查处的“毒豆芽”黑加工点老板说“这样生产豆芽的不止我一家”,充分说明这一点。
“由于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遏制,而最终成为业内‘潜规则’,不法分子就不会觉得可耻,市场秩序由此混乱。”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于海认为。
必须清醒地看到,食品商家“为利无德”,如一面镜子,也照出了制度漏洞、社会道德“失守”的冷峻现实。
“商家再无德,监管也能利剑出鞘。”山东某地一位基层监管人员向记者坦陈,“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作为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管的部门肯定是有责任的。说实话,某些食品安全的问题就出在执法队伍里,执法变‘只罚’。有些‘洪水猛兽’就是监管人员放出去的。”
而这种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并非个例。近日不少网民针对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播发的食品安全报道发帖称,这一现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部分地区监管人员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多来自检查罚款的“抽头”。正是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催生和纵容了“养鱼执法”的存在。监管失守的背后,昭示的是他们对监管责任的背离,牺牲的是群众的利益和健康,危害的则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和诚信。
罚当其罪:拯救“道德滑坡”需“刚性约束”
让企业流淌“道德的血液”,在指望通过教育让企业自省、自律的同时,更需要借助法律的“刚性约束”来进行“道德规范”。
权威信息显示,2010年,全国各地共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仅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山东省社科院文化研究所所长涂可国说,虽然国家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也加重了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惩处,但是从已受追究的情况来看,仍缺少震慑效应。
而在西方国家,食品安全方面也曾面临道德危机,但后来通过加大惩戒力度和细化生产、销售标准,食品安全事件大大减少。
美国规定,只要有制假售假行为,不论金额大小,就构成犯罪;日本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把食品中残留农药的“肯定列表制度”,将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对象由原来的288种增加到799种;加拿大强调食品必须在成分说明的标签上列出脂肪、蛋白质等13种主要营养成分,防止厂商推销不健康食品。与之相应,我国食品安全的违法成本偏低,造假收益大。
多位专家建议,要遏制添加剂滥用,一是应当细化添加剂使用规范,不能再是“糊涂账”,同时追究滥用导致危害的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对监管失职人员也应追究到位,加强警示效应。
二是建立食品从业者“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让无德者“名誉扫地”。统计显示,化学物质数以万计,光是我们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就有2000多种。目前国家已公布五批47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清查梳理了250多种涉嫌不符合法规标准的食品添加物并实施分类管理,但尚未健全问题企业“黑名单”。
三是注重发挥媒体、公众、第三方研究机构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曝光“害群之马”,形成部门监管、法律惩戒之外的第三种力量,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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