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取消对患艾滋病外国人入境限制
2010年04月28日 09:07 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取消对患艾滋外国人入境限制不会引发该病高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对禁止外国人入境的情形作出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将第七条第(四)项由“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修改为:“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作为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情形之一。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将第九十九条由“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所发现的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入境。”修改为:“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入境。”

联合国欢迎中国取消对患艾滋病外国人入境限制

新华网联合国4月27日电 (记者白洁 顾震球)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内西尔基27日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对中国取消限制患艾滋病外国人入境的做法表示欢迎。

内西尔基在例行记者会上说,潘基文对中国政府决定取消基于艾滋病毒感染状况的入境限制表示赞赏。潘基文说,惩罚性的政策和措施只会损害全球应对艾滋病的行动,他敦促所有实施此类限制的国家将取消这一做法作为一项优先、紧要的事务。

中国国务院日前对相关法规作出修订,取消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一直反对仅仅由于艾滋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就限制旅行的法律。该机构指出,这种做法不仅带有歧视性,也无助于防止艾滋病毒传播或保护公共健康。

目前,不限制患艾滋病外国人入境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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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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