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无国家标准
企业成立两年多以来,除了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打假”牵扯了陈建海相当一部分精力和时间。
“打假的对象就是各种黑桶和PET桶,一些小加工厂贴着我们的品牌标志欺骗消费者,损害我们的企业形象。”陈建海说。
两年来,每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陈建海所在的泉娃饮用水有限公司便联合当地工商、质检等部门一同进入社区,鼓励居民捐出家里旧的饮水桶,再购买三张泉娃大桶水票,就可换得一只用全新料制作的PC饮水桶。
为了加大宣传效果并显示企业打假决心,公司工作人员会在现场将收回的旧桶一锯两半,彻底毁坏。两年来,陈建海以这种方式共收回4万余只不合格的饮水桶。
面对“作秀”的质疑,陈建海对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回收的这些破损饮水桶,企业只能卖给废品收购站,每只黑桶卖5~10元,每只PET桶仅卖1元,出售给居民的三张水票共21元,而每只全新料的PC桶零售价为50元。不难算出,每回收一只黑桶或PET桶,陈建海所在企业得亏损十几到二十几元不等。
“打假的费用真是太高了。”陈建海无奈地说。
2010年9月,陈建海曾借开会之机同青岛崂山矿泉水、青啤等厂家负责人谈话。陈建海回忆,饮用水桶的行业乱象,加之高昂的打假成本,让各位企业家头痛不已。
“规范聚碳酸酯饮水桶的行业标准应是当务之急。”山东省饮料行业协会上述专家向本报记者强调。
类似行业标准并非不存在。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轻工部刘部长向本报记者解释,早在1999年,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已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强制性行业标准QB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并于2000年9月开始实施。
山东省饮料行业协会上述专家称,尽管此后上海等省市也制定了地方标准,但PET桶等其他材料加工制作的饮用水桶尚没有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规范,也没有不允许生产使用的禁令,目前都是按企业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但部分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引用相关卫生性能标准时有漏项行为,易产生质量漏洞。
此外,如何更科学、规范地回收利用饮用水桶,同样是相关企业面临的课题。据陈建海介绍,泉娃饮用水桶的循环使用周期是40次。对于损坏、淘汰的PC桶,该企业一律将其出售给当地生产亚克力板的厂家。据记者了解,除了亚克力板,饮用水桶粉碎后,还是制作大棚顶棚、阳光板等的重要原料。
“当然,也有一些企业将损坏、淘汰的饮用水桶出售给黑桶加工厂家,从而造成行业内部的恶性循环。因此,饮用水桶淘汰后回收、运输及处置等环节的问题,值得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应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法规。”山东省饮料行业协会上述专家说。
“之前制定的QB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毕竟只是行业标准,力度不够,我们期待国家出台更加规范的强制性标准,并辅以相关法律法规,让非法牟利的小黑厂无法生存,鼓励企业优胜劣汰,最终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陈建海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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