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于被疑精神病送医
朝阳公安分局十八里店派出所民警的工作记录载明,6月20日晚11点,民警在吕家营村巡逻时,发现郝雷“双眼发直,言语不清,精神不正常,在派出所脱光衣服、裸体”。两个半小时后,民警将郝雷作为“社会救助病人”送入北郊医院。北郊医院是市政府指定的收治救助精神病人的定点医院,按有关规定,“对于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应直接送往精神病人救治定点医院治疗”。
北郊医院的病历记录了郝雷入院后的诊断情况。病历称,“郝雷意识清楚,定向力完整,被动接触,言语凌乱,交谈中可引出妄想内容,自称派出所的人强迫他、害他。经诊断为精神障碍未特指,给予抗精神病类药物(氯丙嗪口服)、床上保护性约束等治疗”。5天后的早上6点,郝雷因心源性猝死死在医院。病历记载,“郝雷目光呆滞,意识不清,口唇青紫,呼吸缓慢,尿失禁,6点45分,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家属诉医院索赔65万
去年8月16日,郝虎生和医院委托鉴定机构作法医鉴定。鉴定意见显示,郝雷住院期间服用了抗精神病类药物,出现多器官淤血,“部分心肌纤维断裂,窦房结临近组织内灶性出血,肺淤血、水肿等”。意见认为,考虑郝雷因“吩噻嗪猝死综合征而死亡”。郝虎生认为,郝雷从未发生心脏病之类的疾病,也未有精神异常,家族中也没有类似病史,医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就以精神障碍进行治疗并出现死亡,应承担责任。郝雷的父母将医院起诉,索赔65万余元。
昨天在庭审中,北郊医院的代理人称,经检查后,郝雷被诊断为精神障碍未特指。郝雷口服的氯丙嗪是精神病患者的首选药物,剂量较少,且用药后没有不良反应,医院的诊疗行为与郝雷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北郊医院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以确定医院诊疗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郝虎生表示同意鉴定。随后,法庭休庭将择日再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