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救助治疗需否经家属同意
>>原告
“医院强制用药治疗,总要提前联系家属吧,但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消息”。其律师称,联合国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原则规定:“没有精神病人的知情、同意,不得对其进行治疗”,律师认为,只有在因精神病很可能立即和迫近地伤害自己和他人,其精神病是严重的并已损害其判断能力的时候,才可经过法定的程序将他非自愿地收住精神病院。
>>被告
郝雷作为社会救助病人,应由市救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与家属联系。郝雷被救助治疗的具体程序如何,目前尚未有明确说法。朝阳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因精神病人有一定的危害性,在街面上警方或城管发现后可直接送往定点医院。在实践中会经常联系不到家属,只能先以救助治疗为主。
■专家说法
精神卫生领域立法缺失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称,由于精神卫生领域的立法缺失,对于精神病人的送治,及医院如何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其职责、精神病患者的权利如何保障,都没有全国性的法律予以规范,因此引发了一些因精神病人被送入医院治疗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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