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司机有“免责权”
在连续3日的采访之中,很多“黑救护车”的车主均向记者表示:“我们送病人和正规120有个不同,他们在接送之前都要签个协议,但我们不签,危重病人在路上如果出意外,我们不担责任。”
据介绍,那名童姓司机在送一名危急病人回家的途中,病人不幸去世,童姓司机为此事所付的代价仅仅是“少收100多元钱的车费”。一位从事急救工作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其实,“黑救护车”配备的急救仪器,和正规120相差甚远,在接送危重病人的时候,会延误病人的最佳救护时间。
那么,除了价格便宜,在生命攸关面前,为什么那么多的病人家属会选择“黑救护车”呢?3月27日,一位来自淮南的病人家属说:“不坐他们的车,俺不知道怎么把病人送回家。”记者问他:“路上出事了怎么办?”这位病人家属答道:“这俺没想过。”
“黑救护车”为何击而不倒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任何机构、组织、个人等不得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但据记者了解,合肥一些大医院旁边的“黑救护车”已经存在多 年,早在 2007年,就有人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此类事情。
2010年,合肥市运管部门表示要在绩溪路安装摄像头,以 “严打”这些“黑 救护车”。但它们为何至今还大量存在呢?
“我们早就知道这种现象的存在了”,安医附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这些车一直在医院外面,我们无法管理,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禁止这些车进入我们医院内部。”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合肥市运管部门进行了反映,值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是周末,管理部门的人没上班。”(新安晚报 王国辉 聂忠霞 向凯 王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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