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五:院方究竟有无责任?
令家属不满的还有医院并未及时告知治疗费用,直到病人死亡出院时才知欠下45万元医疗费。李国华承认:“这是医院医疗服务的不足”。3月3日进入ICU后,医院并未主动向病人提供每日清单导致病人家属不能及时掌握治疗费用情况。
针对“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的问题,不少网民发帖说:“一个常见的胆管结石手术,为何出现严重合并感染,这种感染正常吗?”
吴喜英的女婿陈汉斌以为,医院在欠费几十万元的情况下没有催交费用,不得不让我们怀疑是“第一次手术没有成功,医院为掩盖手术失败才想尽办法抢救病人感染性休克”。
高树生说,医院之所以允许病人缴纳1300元就接受治疗,是由于病人是以社保“参保人”登记住院治疗,而根据东莞市有关规定,病人吴喜英的可报销额度最高为5万元。因此在累计医药费用低于5万元时,医院不视其为欠费,也不会催交费用。
“后来我们ICU的值班医生和护士长都曾向患者家属口头告知过费用,并提醒需要交费了。”高树生说,“医院也清楚病人的经济条件,我们不可能追着要钱,也不能停止治疗。”
戴莉红表示,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这需要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认定,不能靠猜测。
目前,在东莞市卫生局的介入下,医患双方已于3月30日签署协议由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遗体进行尸检,以验证是否存在患者家属所提出的“医疗事故”质疑,预计4月底得出鉴定结果。(叶前 陈先锋 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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