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住院第一天的医疗费用清单长达六七米。(图片来源:生活日报)
2010年3月23日上午,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召开了一场特别的听证会。事情起源于一场交通事故,一位老人被轿车撞骨折后住院治疗,前后花了12万元医疗费。而车主认为其中有故意制造医疗大单的嫌疑,申请进行司法鉴定。
这本来是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2007年底,市民陈大爷骑摩托车在天桥区官扎营后街被一辆轿车刮倒在地,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天桥区交警部门认定,轿车司机调头时没有观察路面情况,负全部责任。
老人住院治疗三个月后,转院又住了五个月。2009年春天再次住院半个多月。前后治疗费用达到12.3万多元。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以费用过高为由,拒绝赔付。车主顿时傻了眼,认为医院开出的这笔医疗费有“水分”,治疗小腿骨折不可能花费12万元。因此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后,不再继续赔偿。陈大爷就将其告到了天桥区法院,要求主持公道。车主则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审查这笔医疗费的合理性,否则坚决不赔。
23日上午,天桥区法院技术室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召开听证会,原告、被告、医院三方就这笔医疗费进行解释。车主的代理人孙先生现场展示了陈大爷住院一天的费用表,长达六七米,上面密密麻麻记录了每项收费明细。
在听证会上,孙先生就12万多元的医疗费,向两家医院分别提出11个疑问。如,其中相当一部分药物用于治疗糖尿病,这与骨折有什么因果关系?医院应做出合情合理、合乎相关规定的解释。
陈大爷表示,自己并没有故意多花钱,按照医嘱治疗就是花了这些钱。申请司法鉴定是车主的权利,他本人并无意见。
天桥区法院技术室的包文杰告诉记者,专门就医疗费进行审查听证,这在济南尚属首次。这个案例很有代表性,车主认为伤者住院时间太长、费用太高,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调查这笔医疗费是否有据、合理,让双方理解信服,进入诉讼程序后就能迅速判决,也能够顺利执行。否则,法官即便判决,也难以使双方都信服。
经过一场辩论后,司法鉴定机构将在近期作出审查结论。(注:文中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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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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