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为医学中弗洛依德的性心理发展理论持续了近一个世纪。他认为性欲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人类从婴儿期就有性欲。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性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性交欲望,而是泛指一切追求肉体快感的欲望。性欲在发育不同阶段的缺陷将引起固着和退化,从而导致性别认同混淆,如女性男性化、男孩女性化或易装、易性别化。“沉默的羔羊”中赖克特亦属于此。
易装癖或异装症可分为2种,双重易装癖和恋物性易装癖。前者是性身份障碍之一种,他们在其生活中某一时刻穿着异装,以享受暂时作为异性的体验,但无永久改变性别的愿望,也无变性打算,在着异装时并不伴有性兴奋。后者属性偏好障碍,穿着异装主要是为了获得性兴奋和性满足,在异装过程中能体验性唤起和性高潮。
性心理障碍临床上包括三种类型:性身份障碍如易性症,性偏好障碍如恋物症、异装症、露阴症、窥阴症、摩擦症、性施虐与性受虐症,性指向障碍如同性恋等。
性心理障碍在寻求性对象及满足性欲的方式方法方面与常人不同。性心理障碍患者大多性格内倾,但多数患者对社会生活适应良好,除了性心理障碍所表现的异常
性行为之外,并无其它与社会不相适应的行为,更没有反社会行为,有不少患者还是社会知名和成功人士,不具备人格障碍所具有的特征。
性心理障碍患者触犯社会规范,不应一概认为他们道德败坏、流氓成性或性欲亢进。其实,大多数患者性欲低下,甚至不能参加正常的性生活,家庭关系往往不和谐,甚至破裂。他们具备正常人的道德伦理观念,对寻求性欲满足的异常行为方式,自己有充分的辨认能力。事后多有愧疚之心,但往往难以控制自己。各类型性变态患者往往具有下述性格特征:内向、怕羞、安静少动、不喜交往;或孤僻、温和、具有女性气质。另有相当数量的男性患者当自尊心受损时易对妇女产生偏见,从而激起强烈的仇恨和报复心。
性心理障碍不能等同于性犯罪。性犯罪是司法概念,当然其中包含有性心理障碍的违法行为,但它所包含的范围更广,诸如侮辱妇女、强奸、乱伦、卖淫、宿娼等。当然,性行为障碍者如果将其歪曲的冲动予以实施,干扰社会秩序时,应予追究。
一、病因及发病机制
性心理障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关于其形成原因目前并无一致看法。
1.生物学因素 在关于同性恋的研究中确实发现有少数患者内分泌异常或性染色体畸变。有的学者认为人体最初的胚胎发育具有双性的基础。这些原始双性结构的残余及异性性激素的残余可能是同性恋的生物学基础。大多数性心理障碍目前尚未发现其生物学异常变化。
2.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可能在性心理障碍的病因学中占主导地位,弗洛尹德认为性变态与其性心理发展过程中遇到挫折走向歧途有关。此外,父母对子女的性教育失当与社会不良影响也具有重要意义。有些父母出于自身的喜好和期待,有意无意地引导孩子向异性发展,如将男孩打扮成女孩或将女孩打扮成男孩。
自幼生长于异性的包围圈中容易导致儿童心理朝异性化方向发展。
3.社会因素 性心理障碍的产生与文化背景有一定的关系。如有的社会认为同性恋伤风败俗,有的社会对同性恋行为相对宽容。我国明清晚期,富豪阶层曾一度出现同性恋流行。同性恋合法化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同性恋不会为主流文化和广大民众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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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杰 编辑:闫昭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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