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喜欢”
南都周刊:3月2日你将“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实际上在提案委员那就被卡住了。最近又出现了“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案。显然,现在对取消聚众淫乱罪并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李银河:我在“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中,有一个重要理由是,在最近二十年内,已经没有人再因为这个罪名判罪了。所以,它已经是一个死掉的法律了。
我反对以“聚众淫乱罪”来起诉马教授。我自己不喜欢换偶,也不支持、不提倡大家都来换偶。但是换偶的人不应该抓起来被审判。这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是相矛盾的。
公民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所有权,他拥有按自己的意愿使用、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马教授的活动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没有金钱交易,而且他们是自愿的。不是说他把人强奸了,把人诱奸了,或者他偷别人东西、杀人了。在这个案子里,没这样的受害人。要是按马教授这样被抓被起诉的话,我觉得被抓的人也得数以万计了。
南都周刊:也有人说你支持“夫妻交换”,并且也倡导这种生活。
李银河:这个东西用不着倡导。就比如有些人喜欢吃很奇怪的东西,有人想吃蚕蛹什么的,我恶心得很,我也不倡导吃。可有人就爱吃这一口,你怎么办呢,就把他枪毙吗?
我倡导三种性:一是和熟人的性,最好是和配偶;二是不交换体液的,比如说自慰;第三种我倡导“零欲”,从防止性病传播的角度,大家最好都别做。
有记者就会问,这么一换,夫妻间会不会解体啊。我说不一定,因为从国外大量的社会学调查看,参加这些活动的人往往都不影响夫妻关系。我说过这种话,也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
在我研究之前,换偶现象就存在。只不过我研究之后,它有一定的社会能见度。原来有个同性恋,并不知道自己是,看了我的书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能怪我写了这本书吧。
其他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编辑:闫昭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