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 该不该约束“变心”(图片来源:资料图)
这只是一种无奈
康梁
读了薛成的来信,让我想起了几天前在报上读到的另一则新闻。一对再婚夫妻因为害怕感情受到二次伤害,婚前共同制定了一个“再婚条约”,其中第一条规定就是“不准离婚”。其他条约的内容还包括:为防止第三者出现,短信一般不能私自发,若要给异性发短信,需经另一方看过;在另一方在场的情况下,如一方打电话,要告知对方是谁;如有一方出轨,所有财产均为另一方所有;出门到任何地方,都要互相通报。
在我看来,这两则“婚前协议”的出发点无疑都是积极的。一纸“婚前协议”,传递出了结婚双方对婚姻的一种美好期待,一种将婚姻坚守到底的决心。然而问题是,一纸协议能否换来忠贞到底的婚姻?这免不了让人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如果仅仅凭借一纸协议就能经营好一段婚姻,那么世界上怎么还会有如此之多的婚姻破裂呢?在我看来,这些“婚前协议”在签订之初,正是结婚双方最情投意合的时候。而一旦随着婚姻的平常生活渐渐铺开,当双方在磨合的过程中出现矛盾时,他们对“婚前协议”中的一些内容就不容易真正做到了。再退一步说,如果双方的感情真的出了问题,那究竟还要不要死守协议,同床异梦硬挨到底呢?
到网上搜索一下,你会发现,签订各式各样“防止婚外情”、“杜绝第三者”等婚前条约的新闻屡见不鲜。从某种程度上,它们折射出一些人对婚姻和感情问题的无奈——明明知道单凭一张纸是不能经营好婚姻的,但却依然心存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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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梁 编辑:闫昭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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