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在处理2009年千余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过程中遇到一些困惑。
环境保护部门调阅近5年监测数据并实地测查发现,济源三大铅冶炼企业均实现达标排放。企业既已达标,群众为何中毒?
这类事件暴露企业现行排放标准与人体健康标准互不配套、存在差距等问题。
困惑一:老企业,新“准入”
2009年下半年,继陕西凤翔、湖南武冈、昆明东川区相继发生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河南济源检测出中重度铅中毒儿童1000多名。
济源有“中国铅都”之称,铅产量占全国的30%。豫光金铅、万洋、金利三大企业实力在全国行业排名前列。
事件发生后,济源以豫光金铅、万洋、金利三家企业主要生产单元为中心,以1000米范围为界划定防护区,组织群众搬迁。
克井镇佃头村距离豫光金铅公司排污口超过1000米,没有列入防护区,村民强烈要求享受防护区同等保护。
济源市副市长田志华说:“群众要求有合理性,但企业与人居距离标准到底是多少,国家规定十分模糊。如果将距企业1000米以外的村庄纳入防护区,2000米外的怎么办?”
我国《铅锌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3月正式实施,规定居民集中区以及医院和食品、药品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铅锌冶炼项目,也不得扩建除环保改造外的铅锌冶炼项目。”
济源三大铅企建厂在“准入条件”出台前。这些老企业如何确定与民居的距离,“条件”中没有明确规定。
济源套用国家标准处置善后。田志华说:“由于缺乏明确标准,济源邀请国内环保专家对所有涉铅企业周边环境进行‘后评估’,以确定哪些企业要关停,哪些群众要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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