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采购公司浮出水面
“我们很冤,我们医院也是事件的‘受害者’。”今天上午,《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湘雅二医院采访时,医院的工作人员都大呼“冤枉”。
“我们希望媒体好好剖析一下此事,干脆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药品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湘雅二医院医务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晋东对记者说。
在医院办公室,陈晋东向记者介绍了医院药品采购的程序。
“我们医院要是需要某种药品,必须通过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医院自己不能到药品生产企业自行采购。如果自行采购,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格处罚。药品采购回来后,我们按照规定只能在原药价的基础上上浮15%。”陈晋东说,医院的利润实际只有15%。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为了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行为,2009年12月,湖南省物价局制定了《湖南省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全省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也全部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药品。而在长沙市,凡是省部级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通过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
那么,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又是一家有着何种背景的公司呢?
在这家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是湖南省成立最早并第一个通过资质认证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主要从事医药网上招投标代理服务、医药网上采购服务、医药信息咨询服务,拥有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电子交易系统———振湘医药电子商务系统。
可在长沙市许多大型医院看来,振湘公司就是一家代表政府部门的“红顶”公司。
“在我们看来,振湘公司就是代表政府部门在帮我们采购药品,至于这家公司到底有何背景,我们也不清楚。”陈晋东很无奈地说。
陈晋东同时表示,芦笋片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高的价格,他们也搞不清楚,医院得到的利润并不多,主要的利润还是被中间环节的人拿走了。
监管不到位催生高价药品
据记者了解,为了监督药品采购,《湖南省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并对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对网上集中采购药品中标价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网上集中采购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审核和发布工作等。各市州县(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参与网上集中采购药品的相关当事人(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的监管还是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以致有些药品价格高得惊人。”知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
郭志球在通报“暴利门”事件时也承认,在芦笋片的价格核定问题上,物价局工作人员确实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定价时没有了解到每盒15.5元的出厂价和每盒30元至40元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的每盒136元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
“指定医药公司代理招标的本意是预防药品采购中的腐败,但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作为中介性质的医药代理公司也难免不会产生新的腐败。”知情人士对此深感担忧。
一个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药品缘何能够直接挂网销售?湘雅二医院是否有医生收取回扣?到底是谁牟取了高额暴利?
据悉,目前除湘雅二医院正在开展自查外,湖南省纠风办、卫生厅、药监局、纪委等多部门已联合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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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文明 阮占江 编辑:董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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