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监工商“扫磺” 海王星辰含硫药材下架
2010年09月03日 08:22 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药材含硫得唔得?

二氧化硫过高肯定有害,国家应制定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姚新生

昨日下午,姚新生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快报》对“中药材打磺泛滥”现象提出问题是一件好事。他表示,国家早在此前对硫磺熏蒸药材出台过相关规定。“虽然我不是研究这一块内容的,但是药材中含过高的二氧化硫肯定是有害的,国家应该高度重视并尽快制定相关的标准。”

药材打磺虽是传统工艺,但不一定对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

王则楚告诉新快报记者,虽然用硫磺熏蒸中草药材是一种传统工艺,但不一定就是对的,我国目前没有具体的标准,从规范市场和中医药发展来看,应该尽快与国际接轨。“这种局面必须要改变,其实可以直接把国际的相关标准拿过来用嘛,我国在食品药品行业的规范管理本来就落后于人,就像之前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就是吃了这方面的亏。”王则楚说,对于国家标准虽然企业不能一下适应过来,但总要尝试慢慢适应。

国家法规禁止打磺,就是执法之据

——广东省人大常委祁海

广东省人大常委祁海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国家现在没有关于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物的相关限量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可以提请广东省人大或广州市政府部门先出台相关的地方法规,这样亦可促使和推动国家相关立法的出台。

据祁海介绍,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下发《关于对中药材采用硫磺熏蒸问题的批复》,其中明确规定:对于在市场流通领域的部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通过采用硫磺熏蒸或浸泡达到外观漂白的行为,应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查处。而《药品管理法》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使用硫磺熏蒸,应按劣药论处。“这样来看,国家并不是没有标准,因为在相关法规里已经明确禁止了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而不是限制使用,那么就是一点都不能用,职能部门可以据此执法,凡是有二氧化硫残留的药材都不行。”祁海说。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人人网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宋扬
凤凰健康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