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法官”遭各界质疑 医疗事故鉴定可信吗?
2010年08月12日 07:32 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②鉴定周期究竟长不长

“进不了站”和“上不了车”都会让人感觉“火车太慢”。只要鉴定材料符合要求,“火车跑起来是很快的”

在中华医学会的档案库里,记者看到一份“迟到的鉴定”。这是一起发生在2004年湖南的医疗纠纷,2008年8月湖南省高院才委托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到2008年11月7日中华医学会才正式受理。11月28日抽取鉴定专家,并收齐鉴定材料,12月12日召开鉴定会。

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臧焰说,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后,只要收齐鉴定材料,最长不超过45天就会拿出鉴定结论,这是《条例》做出的程序性规定,一般不会发生久拖不决的情况。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抱怨医疗事故鉴定周期太长呢?这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质疑。真实完整的病历资料是保证鉴定公平公正的基础。而所谓“真实”,至少应是双方认可或是委托单位确认的。如果医患双方对鉴定材料有争议,医学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中止鉴定程序,要求委托部门对材料先予质证,并书面确认其真实性后再继续程序。如果继续鉴定,败诉方会因“材料不真实”推翻鉴定结论。

另一种情况是当医学会受理后发现鉴定材料不全,中止期内,要求当事人或委托单位补交材料,或对鉴定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认定或质证。无法补充必要鉴定材料的,或者对于鉴定材料有争议的,都可能导致暂停或终止鉴定程序。

吴明江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前一种情况是“进不了站”,后一种情况是“上不了车”,“进不了站”和“上不了车”都会让人感觉“火车太慢”。根据法律,医学会不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甄别。只要鉴定材料符合要求,“进了站,上了车,火车跑起来是很快的”。

③司法鉴定能否取代医学鉴定

司法鉴定主要是对伤残等级和死因等进行判定,而医学鉴定则是判定医疗行为是否违法违规,以及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今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相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说,《侵权责任法》作为上位法具有更大的效力。由于医学会仅是被《条例》赋予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格,而目前司法机关尚未明确医学会做“医疗损害鉴定”的地位,因此有人提出,用一般司法鉴定来取代医学会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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