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医院做切肺手术因心房破裂死亡
在当天的庭审过程中,大连某医院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答辩状。他认为,王大爷入院后,医生经讨论认为,王大爷左下肺肺癌诊断明确,心肺功能能耐受手术,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对王大爷实施“全麻下行左侧剖胸探查术”。
而在手术中探查后,医生认为肿瘤外侵严重,经家属同意,又进行了全肺切除术,在分离左下肺静脉过程中,左下肺静脉根部及部分左心房破裂出血,术中反复缝合止血,出血得到控制,但是病人反复出现心律失常、室颤等症状,最终临床死亡。
争论焦点
医院是否有过错还要等医疗事故鉴定
在当天庭审过程中,张可馨律师认为,王大爷在手术前进行了相关检查,其中心脏功能显示正常,而在手术中出现左心房破裂,是大连某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因此医院存在过错。而大连某医院认为,尸检证明,王大爷存在隐匿性冠心病,在术中出现顽固性心律失常,这与王大爷自身的心血管疾病有关,而隐匿性冠心病在术前检查中是查不到的。
大连某医院还认为,医院已经向患方充分交代了病情和治疗风险,患方完全知情并签字同意承担手术风险。医疗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不可避免会出现相关后果,在医院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原告诉讼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责任,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被告向法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法官表示,要在医疗事故鉴定后,才能确定是否要做司法鉴定。当天上午,经过近50分钟的庭审后,法官宣布休庭,并表示择日开庭再次审理此案。记者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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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兴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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