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皮试输液过敏 患者反被诊所告上法庭(图)
2010年11月16日 11: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诊所先后垫付5万治疗费用

那萍住院后,诊所的董仲高医生曾到医院探望,并分两次拿了2万元用于其先期治疗。“我一开始认为卫康诊所还是负责的,可后来随着病情加重,我的家人再三要求他追加支付医疗费用时,董医生开始推诿。”无奈之下,那萍和家人找到市中区卫生局等部门投诉,在区卫生局的多次协调下,双方于2010年6月10日、6月18日分别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由卫康诊所先行垫支那萍的医疗费用;患者治疗期间,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异地鉴定机构,对该医疗争议进行鉴定,以鉴定结果明确责任,以便双方达成最终处理意见。

在一份由董仲高和那萍均签字的收条上写有:“今收到卫康诊所董仲高医生因为那输头孢噻肟钠未做皮试而导致严重过敏,造成颅内出血,深静脉瓣功能不全,后续治疗费3万元。”那萍说,这是她从诊所拿到的最后一笔3万元垫支医疗费用,支付日期为2010年6月21日。

诊所先于患者告上法庭要钱

让那萍想不到的是,今年8月2日,卫康诊所负责人董仲高率先向内江市中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她及丈夫饶文全违背双方协议,要求返还“暂借”他们的医疗费用5万元。

11月2日,内江市中区法院临江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董仲高介绍,那萍的确在他的诊所就医,当时开的为头孢噻肟钠等药品,输液前没有做皮试,“我事先问过她是否对青霉素过敏,她说以前输过;按照我的临床经验,头孢噻肟钠一般不做皮试。”董解释说,“被迫”上法庭的原因是不堪那萍及其家属的搅扰,“事情发生后,那萍及其家属多次来诊所影响正常经营。”

对于当初为何会“借”给患者那萍5万元作为医疗费用,董表示,在被告那萍等人的长期纠缠下,并经区卫生局反复调解,他才勉强同意“暂借”钱给患者,是自己一时“心软”,“我们在协议里写得很清楚,要求那萍应在今年6月30日住院一周内到成都求是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因果关系鉴定,而那萍至今未履行协议,此次上法庭就是要督促她去鉴定。”

那萍对董仲高说法非常愤慨:“该诊所未做皮试就对我输液,出现过敏反应又想推卸责任;根据我向卫生等部门的了解正好与董医生的说法相反:对于我这种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是严禁使用头孢噻肟钠的,故在用药前必须做皮试,且密切观察,随时做好抢救准备。”那萍说,自己病情严重,辗转国内多家医院而无法治愈,目前想到上海九院做手术却没有钱,故至今无法正常入院治疗,也暂时没有进行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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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暄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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