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
切口不长原来是肠瘘所致
“在市三院看不好,我们不能耗着等死。”梅的妻子张爱玲说,2008年7月24日,其丈夫从市三院出院后直接到153医院治疗,接诊大夫看过病历当即做照影,结果显示为“乙状结肠肠瘘”。医生介绍称,梅的肠子出了问题,切口不好痊愈,想让切口长好必须先治肠瘘。
在该院经过治疗,梅的肠瘘有所减轻,肚子上的切口很快愈合。因153医院不专治肠瘘,医生建议他们到南京一家医院治疗,随后他们将此事反馈到市三院,对方同意派车派人带他去治疗,“前后去了两次,医疗费是他们拿的。”张爱玲说,在南京治疗几个月,尽管病情没有彻底根治,但情况比以前有好转,他们听从了市三院的建议,回家慢慢静养。而在此期间,他们越发感觉市三院诊断错误,遂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
“你看看,市三院的责任有多大。”张爱玲拿出编号为河南医鉴(2009)023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析意见”栏指出:
1.患者第一次就诊时,医方采取的手术治疗有指征。但在术后患者出现体温连续升高、切口感染、下腹疼痛等症状情况下,医方未予足够重视,没有进一步检查,致使下腹部感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2.患者第二次就诊时,医方没有充分考虑患者严重会阴部感染病史,而仅以结肠镜、CT等检查结果,诊断“乙状结肠占位”错误,行“剖腹探查术”等。
因此,医方的过失行为与患者目前“肠瘘”、“膀胱瘘”有因果关系。故承担主要责任。落款时间是2009年4月10日,加盖公章是河南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章。
治疗
河南多名专家建议转院
张爱玲说,近3年来,全家人一直在困苦中度过,看着丈夫病情日渐恶化,她东筹西借花去近20万元四处求医。去年12月份,丈夫病情出现危险,将他送到省肿瘤医院治疗,多个大夫会诊后称,梅身体的多个器官衰竭,任何一个并发症足可以要其性命,针对其身体状况,医院大夫接连4次给下发了转院通知,“建议转到市三院治疗。”张爱玲哭泣着说,省肿瘤医院的专家曾感慨称,没想到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
张爱玲说,在没有做医疗事故鉴定前,市三院多次做出无赖举动,称这事儿他们管不了,要他们去法院起诉医院。待鉴定结果出来,他们的态度大为转变,“到现在支付的医疗费有70多万元,每个月还给我们1000元的生活费”。
今年8月份,他们综合多方面考虑,选择到郑大一附院治疗,可是多名大夫经过会诊后,依旧建议他们到北京等地的医院治疗。11月26日,郑大一附院中西医结合科出具梅的病情说明称,北京协和医院和301医院在全国很知名,相信若尽快接受治疗的话,他还有生还的可能。
“河南的大夫本事使出来了,作为家属我们不愿看着他在痛苦中死去。”张爱玲说,自从听到专家建议转院,他们多次同市三院交涉,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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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致远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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