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人流查出宫外孕 医院称应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质疑
芗城妇幼保健院误诊
阮某的丈夫陈先生解释,当时去芗城区妇幼保健院检查时,用“陈某”的名字,是因为怕别人知道,没用真名。
拿着先后两次手术的病历对比,陈先生质疑说,芗城区妇幼保健院错误诊断,“当时没有检查出宫外孕,而是诊断为宫内早孕实施手术,使得妻子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陈先生说,正是因为刚做完人流手术21天,妻子只能切除妊娠的输卵管,这会影响以后受孕,同时也对妻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回应
诊断没错 应申请医疗鉴定
此后,阮某申请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时,提出了赔偿要求:医药费、营养费等1.5万元;精神损失费8万元;不孕补助费13万元。
但是经过调解,双方无法协商一致,12月24日,调解委员会终止调解,并提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芗城区妇幼保健院的负责人解释,阮某宫内人流手术之后,病理报告显示是胚胎种子,院方诊断没错。但由于前后时间差,不能确定院方当时是否存在漏诊,当事人应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有责任就会相应地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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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演卿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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