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的五件事最伤害夫妻关系
2010年12月06日 09:58 《生命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两地分居

最好别超过一年

张淑琴今年43岁,面对记者时,露出了淡淡的忧伤。她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丈夫是级别不低的公务员;孩子在英国读中学;她自己在投资公司工作,月薪数万元。但张淑琴却说:“这些都是假的,我和丈夫早就没有感情了。”他们的婚姻之所以会死亡,源自夫妻的两地分居。10年前,丈夫被调往上海任职,张淑琴不忍放弃工作而留在北京。从此,开始了长达8年的两地分居。“这8年中,有太多的事情,我们没有一起经历、一起面对。逐渐的,我发现我赚的钱能养活自己,也能供孩子出国读书,我一个人很快乐。丈夫也是一样的感觉,婚姻名存实亡。”

从上世界50年代到70年代之间,很多人到祖国各地支援国家建设,夫妻两地分居很常见,社会也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与支持。到了今天,提起“两地分居”四个字,便会让人联想起一方是否会“红杏出墙”,离婚也成了解决问题的常见手段。

记者从婚姻登记部门获悉,在每年的离婚案件中,由两地分居导致离婚的占了1/4还多。专家认为,第一,现代人都有自己的职业理想,虽然结了婚,但在职业和家庭的竞争中,谁也不愿牺牲自己。第二,任何人都有寂寞的时候,在充满诱惑的转型时代,对双方的自制力都是考验。鉴于此,两地分居最多不能超过1年。▲

生理困扰

一起积极面对

流产。都说孩子是夫妻“爱情的结晶”。但是,在结婚最初的5年中,双方还体会不出孩子对婚姻的重要性,因此可能会出现由于非计划而导致的人工流产。有些女性会多次进行人流。这看似无关紧要的行为,其实是婚姻的“定时炸弹”。因为一旦双方准备要孩子时,常常因为女方多次流产,导致习惯性流产或者不孕,都会给婚姻带来致命伤害。因此提醒女性,对待流产千万要慎重。

ED。有很多离婚后的女性,当被问及离婚的原因时,都会甩出一句:“他不行!”性不是婚姻的全部,但是性事表达爱情的重要手段。性生活不和谐往往是让人难以容忍的,因为这是人生理最基本的需求,和吃饭、喝水一样。因此,一旦男方出现生理障碍时,妻子要耐心并积极地帮助丈夫。在道德、爱情的引导下,妻子对于丈夫的病会给予宽容,一起治疗,大多都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本版文章由本报记者刘源隆采写)

《生命时报》 (2010-11-30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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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昭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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