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严厉禁烟令”“叫好不叫座”
2010年08月30日 17:49 工人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因此,有人认为高额罚款与多种罚款方式配合公共宣传教育活动定能改善社会风气,多年后民众自然会自觉控制吸烟,而过低的罚款金额无益于禁烟条例的执行。

面对市民的疑问,广州市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表示,制定罚款标准时,起草人员也进行了多方面的调研。根据上位法的行政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对一定数额的处罚可以当场处罚,超过的话就必须到银行交罚款。在实际中,调研人员了解到,如果制定的处罚数额较高的话,会造成无法收缴罚款的难题。

“比如,在机动车排放污染处罚时,曾经就有车主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将罚单撕掉,不去银行交款扬长而去。这些人的行为在现实中也无法得到很好的制约。”李力说,“将罚款额度定在50元的标准,是为了增加一定的可行性。”同时,广州的控烟条例还是立足于教育为主,处罚只是一种辅助手段。不过,在执行到一定时间之后,处罚额或许会提高。

建议:公务员带头,媒体监督宣传

《条例》的即将实施引起了当地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除了执法,还能如何更好地显现禁烟的效果,许多专家和市民对此也纷纷出谋献策。

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原副主任周国生表示“办公室禁烟应该先从党政机关开始!” 他建议在禁烟区域设执法监督员,并对在禁烟区抽烟的人实行通报公示制度,“对醉酒驾车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就是这样处理的,震慑效果非常好”。

在某机关单位工作的林先生则建议办公室禁烟条例出台后,机关单位成立专门的“控烟小组”,并由相关领导牵头监督,条例才能起到实效。

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张文善建议请媒体曝光,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广东省控烟协会副会长王志瑾表示,媒体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控烟的氛围。广州市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万鹏赞同媒体的监督和宣传方式,他认为实施《条例》之后,应该给市民一个适应的过渡期,“除了处罚外,更重要的是让市民知道《条例》的要求,自觉遵守”。

记者发现,网友对此事也十分关注,有网友指出,颁布条例,出谋献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好的,最终都希望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然而,市民的顾虑和疑问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我国的法治体系仍有待完善。

“不可否认,近些年我国的法制建设进程加快,也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是距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境地还是有一些差距。”有网友说,“所以如何强化法治权威,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更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他认为这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相信只要有决心有毅力就可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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