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局:精神疾病治疗费有望报销
2010年08月31日 16:51 北京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昨天,市科委和市卫生局联合启动《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适宜技术研究》项目,利用科技手段,攻关严重威胁北京市民健康十大危险疾病之一的抑郁症。记者获悉,今后本市二三级综合医院将全部建立精神心理科,而且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将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

据了解,2009年市科委和市卫生局依据疾病发病率、死亡率、疾病负担等多方面数据,衡量确定了严重威胁北京市民健康的十大危险疾病,其中包括肝炎、艾滋病、结核、禽流感、心血管和糖尿病、脑血管疾病、宫颈癌和乳腺癌、抑郁症、慢性肾病、脊椎和骨关节病。今年1月,市政府通过了《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实施方案(2010-2012年)》,计划通过科技攻关的方法攻克这10种疾病,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昨天启动的精神疾病的科技攻关项目正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适宜技术研究》由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三家精神医学专科医院承担,6家三级综合医院和6家二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及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项目组提出了“全病程规范药物治疗和综合康复技术干预”的策略。从患者全病程治疗角度看,患者发病就诊于专科和综合医院门诊,在疾病严重时或急性期入住三级专科医院和区二级专科医院治疗,出院后康复阶段在区县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

专家介绍,近年来,精神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目前全市登记的精神病患者有5万多人,医院收治的有6700多人,还有大量患者散居在家庭或社会当中。三四十年之后,精神疾病将发展成为人类发病率最高的一种病,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的第一大疾病。因此,本市非常重视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卫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有关部门还在研究精神疾病的门诊付费制度改革。“已经有一些外省市实现了精神疾病的免费治疗。过去北京只针对一些贫困的精神病患者,为他们提供免费用药,其他患者则费用自付。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很难对患者是否贫困做出明确界定。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希望学习外省市的经验,将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范围,绝大部分治疗费用由医保支付,患者本人不再承担沉重的经济负担。”

另外,本市还将在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三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将来患者在综合医院也能看上精神心理疾病。“很多精神病患者会合并其他躯体病,因为这些躯体病,他们住在综合医院或者传染病医院里,但是有些综合医院或传染病医院根本没有精神心理科,就诊精神疾病十分不便。如果这些医院也开设了精神心理科,将会更加方便这些病人就诊。”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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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代丽丽 编辑: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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