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国内,诺华制药在推广过程中有意淡化这一警示。安徽省一名知情医生透露:“类似药品的回扣率在20%左右,厂家不愿提不良反应,医生自然更不愿提。”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中心曾上报两例服用素比伏致死案例,程林表示:“国家ADR检测中心也早在2008年4月就连续发布素比伏的警示,但国家药监局始终未将这些警示公开。这与对待其他药品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程林出示了一份2008年10月21日浙江ADR监测中心发布的内部通知,通知表明,国家药监局已明知该药的严重ADR,并在2008年两次发布警示。但自始至终,国家药监局和诺华制药方面都没有采取措施,召回或停止使用该药品,诺华制药仅仅在2008年12月18日提出申请,在药品说明书上添加了不良反应警示,但悲剧仍在继续发生。
而且,素比伏是尚处在四期临床之中的新药。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张志杰表示:“过去药品临床试验只要做三期,第四期是在新药获得上市证书后,对药品进行的跟踪追查,这一观察期最长可以延续5年。”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四期临床中发生4例死亡病例,而且涉及的ADR并没在说明书中列示,不管怎么说这个药都是应该收回的。”
背后利益链
程林认为相关不良反应报告没能及时公布,存在明显漏洞。“我以取证的名义到国家和浙江ADR监测中心要求查阅相关报告,但均遭到拒绝。这样的文件是不应该保密的。”
但秘而不宣显然对诺华制药有好处。致死事件之后,素比伏的销售并未遭遇显著影响。
合肥当地人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致死案开庭之前,诺华制药还在合肥组织华东地区肝病专家论坛,为素比伏正名。这些专家在各自医院基本都能决定药品的使用。”
在上述内部通知中,浙江省ADR监测中心要求各市加强监测,避免重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死亡)事件。通知显示,国家药监局并未对浙江上报的病例做出明确反馈,省内出于谨慎,出具“两例患者用药与不良反应的发生很可能相关”的结论。
程林表示:“国家药监局应该向各局发函,明示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且向社会公示,但这些均被刻意淡化了。”
另外,上述业内人士也对诺华制药公司的药品进入中国的过程产生质疑。“一般国外药品获得中国审批,流程至少要走半年。素比伏在美国获批仅4个月后,就通过了国内的审批,这个程序走得有点快。”
审批程序是药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必需环节。上述人士认为“不排除诺华制药获得了特殊照顾”。
浙江省ADR监测中心一位中层领导透露:“ADR监测系统以及药监系统组织的一些会议,背后常由诺华制药负责买单,其中不乏一些在国外举行的会议。”
上述业内人士也表示:“诺华制药的政府事务部门公关能力非常强,这也是在业内都众所周知的秘密。”
张志杰告诉记者:“一般四期临床需要完成超过2000个病例的跟踪监测。”也就是说,国内至少有2000名患者仍笼罩在不良反应的阴霾之中。程林也表示:“目前所知的死亡病例都是年轻患者,这正是乙肝病毒侵袭的主要人群。”
记者向诺华公司咨询时,被告知不便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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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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