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士邦被指“挂洋头”欺诈消费者
2010年09月07日 11:00 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涉嫌制造假象欺骗消费者

而经登录武汉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王海意外检索到从2003年起,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第一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顾冬梅。就此,王海认为,武汉杰士邦公司以雇员顾冬梅的名义在英国设立“皮包公司”,进而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骗得《进口医疗器械许可证》,然后故意将使用其“杰士邦”、“JISSBON”中国商标的安全套标示为JISSBON(UK)授权,制造英国品牌假象欺骗消费者。

王海告诉记者,经查,近两年来,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已经转让给JISSBON(UK),但这并不影响其为中国品牌的事实。

疑问

在英国不具备生产资格?

经检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王海发现“杰士邦”被登记为进口器械,注册代理方和售后服务机构均为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上面还罕见地注明了承产单位为SURETEX LIMITED,即一家泰国公司。2005年9月,该登记文件还出现了变更,注明生产厂商为JISSBON (UK) GLOBAL COMPANY LIMITED,生产国为英国,生产厂址在伦敦。

张先生认为,根据检索结果,JISSBON (UK) 才是登记的“杰士邦”安全套生产商,但承产单位又在泰国,JISSBON (UK)不是“杰士邦”安全套的生产者,为什么登记为生产商?

另外,根据我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明确要求得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也就是可以合法生产医疗器械的资格证明文件。王海认为,JISSBON(UK)并没有获得在英国合法生产医疗器械的资格,更没有在英国生产过医疗器械,它是怎么以生产商身份拿到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的?

诉求

认为“崇洋媚外”请求撤销商标

就此,王海等人认为,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把国货宣传成洋品牌,存在欺诈行为,而屈臣氏作为大型零售商有义务在进货时查验《商标证》等产品资料,明知“杰士邦”、“JISSBON”系中国商标而放任被告的欺诈行为亦有过错。

根据我国消保法的规定,消费者有知道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索要双倍赔偿。同时,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王海等人认为,鉴于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故意隐瞒商标持有人身份,而且其一贯欺骗消费者,恳请法院向商标局发出司法建议,撤销其“杰士邦”、“JISSBON”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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